朔城区人民政府

朔州市朔城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4-08 来源:

位负责人:宿建国

办公地点:朔城区区政府行政西楼二楼228

办公电话:2022325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订全区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央“深改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和区委实施方案,依法治理统计生态、依法查办统计违法行为和案件,依法监督检查全区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健全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区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及区直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家、省统计局和市统计局有关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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