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政府

朔州市朔城区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1-04-08 来源:

位负责人:郭向东

办公地点:朔城区鄯阳街152号

办公电话:2022105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区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制、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区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七)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水路建设、管理、运营工作,承担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实施公路路政、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保卫工作。

(十)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对交通行政行为信息进行收集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将区水利局承担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与区水利局有关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全区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十五)对应《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134号)关于“省交通战备办仍挂靠省交通厅”的精神朔城区交通战备办仍挂靠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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