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政府

《朔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25年)》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2 来源: 朔城区生态环境局



《规划》编制背景

2022年3月28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22]6号),全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2022年4月26日,市环委办印发了(朔环委办[2022]12号)文件,对全市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作出要求,要求我区必须在2023年年底前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并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2022年5月13日,区环委办印发了《朔州市朔城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区环委办发[2022]11号),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提供的印证资料都进行了详细的安排,我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正式启动同时,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开始着手编制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3年1月1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3〕57号),要求第二批创建的县(、市)必须“2023年5月31日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及申报材料”,其中申报材料第一项即为“市县建设规划发布实施且处在有效期内”,所指规划即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要区政府公开颁布的《朔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25年)》。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22年9月,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了《朔城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25年)》。2023年3月15日,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出具评审报告《规划》基本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可作为我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依据

我局就《规划》于2023年3月20日—4月5日向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反馈了对于该《规划》的修改意见,其余27个部门无意见,第三方机构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对我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基础和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分为两大方面进行了阐述。其中建设基础又分为区域特征和工作基础两个部分,区域特征对我区自然地理、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进行了详细说明。工作基础中首先表明我区坚定不移走生态发展路,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强化生态治理作为一种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各单位工作,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目前,我区自然生态资源特色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环保体制机制日益完善绿色经济发展取得实效、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资源集约利用全面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极大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说明我区创建工作基础扎实,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突出,充分具备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条件。同时,工作基础中又对我区创建工作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做了说明,我区目前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仍然较大、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仍存在不足、水土流失现象未全面治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亟待加强、生态文化培育仍重道远问题。当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理念,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决心,为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依靠,我区必须抢抓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机遇,面对产业结构调整遇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明显等严峻挑战,攻坚克难,在总结发展成果和机遇挑战的基础上,明确未来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朔城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是规划总则。分别从指导思想、规划原则战略定位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建设目标建设指标七个方面进行具体说明。最重要部分为建设指标,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 6 个领域 10 个方面,共涉及 38 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23 个,参考性指标 15 个。

第三部分是规划任务和措施。分别从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生活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六个方面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作出规划,将原本分散的各项制度提升为体系建设,形成完善六大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持续推动六大体系建设朝着系统集成方向发展。

第四部分是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针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各项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存在的短板、建设指标的进一步巩固提升,并整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正在实施及拟实施项目,我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针对六大领域共设置 22 项重点工程,总投资 314384.76 万元。各项目的实施必将对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高、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理念的进一步深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要想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政府要发挥牵头作用,完善由区主管、各单位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要重视《规划》的统领和指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促进资金统筹、强化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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