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政府

朔城区民政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朔城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349-2031329)联系。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完善、更新和规范,共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我局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从以下三种方式开展部门信息公开:一是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从新闻媒体公开。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公布出台的重要文件,反映重大工作进展。三是从其他载体公开。通过设置公开栏(屏)、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思想上高度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部门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责任上强化监督。定期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并加强完善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是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三是缺少重大政策解读的相关信息,多以“宣传型”为主,涉及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较少,且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建设也不够规范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高度重视。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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