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政府

朔城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5 来源: 朔城区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朔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扣中心工作,围绕全面依法治区、全面履行行政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全面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广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本年度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运行经费预决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规范和行政执法工作证件年审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对社会关切度高的民生重点问题、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都依法予以公开,保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细化公开的时效性、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有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凡对外公开的信息,严格履行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经审批合格后再予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杜绝失密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朔城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发布我局各项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及最新工作动态,在公众号定期转载相关法律知识等视频海报宣传作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对标上级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实效性。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公开范围、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朔城区司法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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