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综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管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4条。我局共有行政职权事项清单56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其他权力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37项,行政处罚521项,经多次梳理,在“山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中全部完成录入公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工作。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我局共回复行政复议20件。在新闻媒体公示市场监管信息58条。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抓部署、抓检查、抓考评。一是健全机构。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分管,局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业务股、基层所分别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和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完善信息公开法治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压实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责任。三是严格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对各股所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
2、围绕重点领域强化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实关心的舌尖上的安全问题、加大食品卫生、特种设备安全、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接受监督、取信于民,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3、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3746件,办结件数3727件,办结率为99.49%;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995件,办结958件,办结率为96.28%;收到21件现场投诉、14件信访案件和83件投诉信,均及时分派。
4、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26个部门建立、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联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抽查检查,组织19个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33次,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25次,抽取企业、组织505户,承接省局、市局抽查任务14次,所有任务均按计划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抽取。所有抽查计划和项目清单在区政府网站已进行公告,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公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监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申请处理的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各业务股股长为成员。
2.明确专人负责,创新发布形式和内容。市场监管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3.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谁产生谁公开、谁主管谁公开、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严格“先审批,后公开”,未经审批不予公开。
(四)监督保障
1.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对股室及基层管理所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2.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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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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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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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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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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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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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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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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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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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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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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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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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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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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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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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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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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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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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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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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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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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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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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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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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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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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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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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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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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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0 |
0 |
0 |
0 |
2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因执法人员任务繁重,有时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某些信息不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总结提炼性信息欠缺;四是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以先进为标杆,向优秀看齐,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高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是积极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所期所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四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力度,严把政治关、导向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禁发布未审核信息。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