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称、名额

矿山救护消防战斗员10名。

二、报名条件

1、专业要求:煤矿建井、采煤、掘进,矿山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专业。

2、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院校毕业。

3、朔城区户籍(以户籍部门户口登记为准)。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1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热爱矿山救护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5、男性,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1)身高1.65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

(2)无色盲、耳聋,裸眼视力1.0以上;

(3)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正常;

(4)脸形正常,适合佩戴面罩。

三、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自愿报名。

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手续材料。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进行人像信息采集。

    2、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40分,体能测试40分,面试20分。

1)笔试为综合试题,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采、掘、机、运、通等专业知识(95%),相关法律法规(5%)。考试时长100分钟。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消防战斗员体检校准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7)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50     合格标准:7”1以内(含7”1

400   合格标准:1’30”以内(含1’30”

俯卧撑    合格标准: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合格标准:1.8米以上(含1.8米)

5、面试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缺额依次递补。

    四、试用、聘用办法

1、拟定试用人员

依据本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选定试用人员。

考核、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缺额依次足额递补。

2、单位自主聘用,实行服役合同制。由矿山救护队与确定聘用人员签定服役合同。聘期为3年。每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按照矿山救护行业要求,以45岁为合同续签期限。超过45周岁服役年龄,不再续签并解除劳动合同。

3、已确定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在区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救护队对其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合救护工作的予以辞退。

五、工资及其它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比照本单位矿山救护合同制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71011日上午80016日下午6:00止。

报名地点: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西楼门厅

联系电话:2022482

特此公告

 

 

朔城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