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区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市县两级和省级以上开发区推广复制晋城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的决策部署和《朔州市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朔州市朔城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首批将区发改局等23家单位的272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划转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首批划转事项清单目录予以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