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10月1日6:00—10月4日6:00期间,在全区范围内有序实行临时静默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社区(村)管理

  1.对已封闭管理的区域,按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做好生活、医疗物资和服务保障。

  2.小区(村)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1个出入口,家庭采购生活必需品在静默期间每日每户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和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前提下,错峰就地就近购买生活物资。参与保供、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凭工作证进出小区。未封闭的老旧小区严格实行楼栋长负责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3.对静默管理区域内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1米线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安排,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

  4.各社区(村)、医疗机构、供电、供气、消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机构,要在班在岗,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5.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流动的,由社区(村)现场工作人员酌情处理。

  二、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

  1.全区出租车、公交车等各类客运车辆暂停运营,凭通行证出行。

  2.除保障生产生活资料、农民秋收等的各类货运车辆和途径我区国省干线的车辆,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流动,禁止出区。

  3.在静默区域内,严控私家车出行。遇到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可向社区(村)申请通行证。

  三、减少人员聚集

  1.全区除抽调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人员外,其他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居家办公。

  2.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寄宿制、封闭管理的学校除外)全面暂停线下教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各类线下培训活动。

  3.除居民小区周边销售食品、药品的小型店铺外,其余中等及以上规模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各类商业店铺暂停营业;各类餐饮单位暂停营业。

  4.各类酒店、宾馆,如有居住人员,实行就地静默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5.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书店等)暂停营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6.区域内的快递、外卖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工作。

  7.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达不到闭环管理条件的暂停施工。

  8.暂停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全面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社区(村)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扰乱社会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后续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朔州市朔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