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稳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2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将征集2023年朔州市朔城区就业见习单位、岗位及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征集

(一)征集范围

1、从即日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乡镇)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均可参与见习岗位的集。

2、所报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用人单位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二)征集要求

1、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 ,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2、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能够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朔州市朔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5、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补贴标准及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后,对已接收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朔州市朔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同时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2、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的,应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对涉嫌违法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方法

有意参加就业见习单位,携带山西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简介、招聘简章、劳动备案表(以上纸质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朔城区人社局北大厅报名。

(五)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4412日(节假日除外)。

二、见习人员招募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时间和年龄计算方法:以毕业证和身份证时间为准,截至上岗时间计算);

5.已办理《就业创业证》,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就业见习人员登记为求职或失业状态,失业青年登记为失业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到朔城区人社局北大厅办理。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请及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朔州市朔城区人社局北大厅一楼窗口现场进行报名

1.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就业见习的人员携带《山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1份(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

2.失业青年身份报名就业见习的人员携带《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1份(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

(三)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4412日止(节假日除外)。

(四)岗位对接

申请见习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各见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意向人员线下对接,确定见习人选。对见习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等问题可联系各见习单位咨询了解,其他报名有关问题可联系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349-5699936

(五)就业见习时间和见习期间待遇

就业见习的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解决见习人员的午餐问题。

、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报名成功的,将无法参加本次就业见习。

其他报名有关问题可联系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349-5699936

附件:1.山西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


      2.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朔州市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