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规定和市整改办《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群众举报和监督帮扶问题整改不力。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我区41件群众举报问题,仍有小平易乡安庄村胡符生家庭养猪场与下团堡乡秋寺院村康虎家庭养鸡场2件污染环境问题未整改完成,整改时限虽然明确至,但是整改进度不大。
二、整改措施
(一)群众举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梳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和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发现问题,对照整改目标,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专案盯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挂账销号,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按照既定目标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三、完成情况
(一)小平易乡安庄村胡符生家庭养猪场与下团堡乡秋寺院村康虎家庭养鸡场2件污染环境问题,分别由小平易乡人民政府和下团堡乡人民政府承办,通过乡村两级坚持不懈努力推动,小平易乡安庄村胡符生家庭养猪场于2023年10月逐渐停止了养殖活动,胡符生做出承诺不再进行养殖活动;下团堡乡秋寺院村康虎家庭养鸡场于2023年11月开始逐步关闭了两个鸡舍,停止了养殖活动,剩余5000只存栏鸡舍,鸡场负责人苏桂花做出承诺,购置环保型鸡粪处置设备进行鸡粪污染处理,设备投用前,鸡粪随时清运,不临时堆存造成污染,下团堡乡和秋寺院村将加强监管,确保污染事件不再发生。上述两家养殖场的搬迁问题涉及土地和赔偿问题,暂时搁置后续在进行推动。
(二)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我区41件群众举报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后期将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管,坚决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确保问题整改彻底。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9日,共十天)向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反馈。
联 系 人: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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