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朔城区设施蔬菜发展,推进老旧设施温室改造升级,2025年全区创建2个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新建3个集约化蔬菜育苗场、改造老旧日光温室大棚(含覆被式全钢架大棚)250亩,有意向且满足条件的设施蔬菜经营主体可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建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

(一)基本条件:1、园内拥有日光温室、或跨度8米以上塑料大棚、或连栋温室,棚内总面积不小于50亩;2、园内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及连栋温室均当年生产利用;3、具备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必备的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4、未享受过原部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园项目资金扶持。

(二)项目资金:50万元。

(三)支持环节

1、项目资金可用于智能化设施设备购置、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发、生产档案印制、农药残留速测仪购置、产品包装和标识统一等标准化管理;

2、项目资金可用于日光温室大棚、预冷及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完善;

3、项目资金可用于加热(或降温)系统、小型园艺机械、水肥一体化系统、绿色物理防治病虫害等物品购置;

4、用于配备环境数据采集控制和生产状态监测等设备购置,也可用于优良品种和标准化种植技术推广。

二、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

1、基本条件: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所需土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且须在所在乡镇备案;育苗场棚内面积至少在3000㎡以上。

2、项目资金:50万元

3、支持环节:育苗棚体建设、棚内育苗床、流水线、催芽室、喷水系统、穴盘转运车等工厂化育苗生产线配置,温光气湿环控设备配置,其他育苗生产相关设备等。

三、改造老旧日光温室大棚(含覆被式全钢架大棚)

1、申报主体:从事设施蔬菜(含食用菌)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

2、项目规模及条件:改造完的连片设施室内面积需不低于5亩,每亩投资5万元以上,设施结构与环境控制设备向大型化、宜机化、智能化转型

3、补助方式及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老旧设施(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改造成温室(含覆被式大棚)的,按室内面积计算,每亩补助不超过2万元。

以上项目具体要求,最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实施指导意见执行。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过时不候。提供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主体简介设施农业用地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报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363498566,地址:原朔城区地税局六楼616室。

朔州市朔城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