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朔州市朔城区委办公室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区办发[2025]10号)精神,为扶持发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拟在朔城区窑子头乡麻子沟村实施鲜食玉米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的投资合作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选在窑子头乡麻子沟村,利用该村现有未利用地18.5亩。
2.项目建设内容。1.新建生产厂房1栋,占地面积3000㎡;2.新建成品库房1栋,占地面积3000㎡;3.新建消防水池;4.新建原料堆场;5.安装变压器、地磅、太阳能路灯;6.室内外硬化;7.新建保鲜冷库;8.新建鲜食玉米生产线一条;9.新建办公展厅及宿舍1栋。
3.项目投资估算。总估算投资1829万元,包括9项内容。1.厂房+净化车间建设:按国家预算506万元,按75%计379.5万元;2.库房建设:按国家预算426万元,按75%计319.5万元;3.消防水池:按国家预算27万元,按75%计20.25万元;4.原料堆场:按国家预算40万元,按75%计30万元;5.安装变压器、地磅、太阳能路灯:按国家预算47万元,按75%计35.25万元;6.室内外硬化:按国家预算80万元,按75%计60万元;7.保鲜冷库:按国家预算100万元,按75%计75万元。8.建设每小时处理约1.5万穗玉米生产线一条:553万元。9.新建办公展厅及宿舍1栋:50万元。上述国家预算以区财审结果为准。
4.项目经营模式。由财政衔接资金扶持的13个村联合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财政扶持资金910万元、建设项目土地及相关政策支持作为基本条件,与遴选确定的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投资厂房等不可移动设施,按国家预算价(以财审结果为准)的75%出资,由乙方具体承建,甲方全程监督,按规定程序验收审计后计入甲方固定资产。
乙方投资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及流动资金,乙方投入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不低于甲方实际投入的80%;乙方在项目建成后负责经营;乙方每年按甲方实际投资的至少8%给予甲方投资回报。合作经营期限20年。
5.资金投入计划。甲方将资金910万元汇入双方约定的三方账户,用于支付厂房等不可移动设施的建设费用。乙方投入保证金700万元汇入双方约定的三方账户,用于支付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费用,后期配套资金及流动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6.合作方提议事项。合作方在同意按甲方投资的80%投资机器设备、交纳足够的保证金,并每年按甲方实际投入的至少8%支付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内容及投资结构,也可提出需要政府支持的具体政策清单。
二、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财务管理规范。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能真实反映生产经营状况。
2.社会信誉良好。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相关条件匹配。资金、技术实力与生产经营能力等与项目实施需求相匹配。
三、遴选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提出意向、洽谈磋商、实地考察,择优遴选确定合作对象。主要流程为:
1.洽谈磋商。有合作意愿的市场经营主体,可来电来人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提出合作意向,并就相关合作条款进行深入交流磋商,草拟合作协议。
2.区级审查。区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专班审核初步合作协议,研究通过正式合作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邀招时间
欢迎有意愿的市场经营主体咨询洽谈。
地 点: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行政西楼343室)
时 间:6月25日—7月15日。
联 系 人:李谦
联系电话:0349-5998990 15935497900
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