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对象基本信息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及结果

处罚机关

处罚决

定日期

朔环朔〔2026〕2号

单位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炭运销前寨有限公司

1.未按规定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物料原煤。你公司站台内露天堆存原煤3000吨、站台东侧工业场地内露天堆存原煤约 20000吨,上述原煤均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在站台东侧工业场地中段建有两套煤炭破碎筛分生产线(一套为固定式、一套为移动式),两套生产线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检查时均处于未运行状态;现场发现场地内一台装载机正在进行露天摊铺原煤作业,该作业未采取密闭、洒水等有效降尘抑尘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该公司的行为第1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第2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部分序号Q-23、Q-17罚款3万元、3.6万元,罚款共计6.6万元(大写:陆万陆仟元整)。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3/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6003975134601

法定代表人:赵德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