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6年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和《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188号),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在前期项目储备工作基础上,现就申报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项目申报分3个类型:1、新建水肥一体化增产措施。2、已应用水肥一体化并实施改造提升。3、采取增施有机肥、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增产措施。

二、申报主体条件:粮油规模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等资质齐全有效,无失信被执行、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经营范围要有种植项目,优先支持密植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加厚地膜推广、以前没有实施过单产提升项目的经营主体,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完成较好的区域优先申报。承担有机旱作项目、国家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区域、省级水肥一体化、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大豆油料单产提升等项目的规模主体、2024年、2025年实施过的主体不得申报。不是经营主体自主经营和为其他主体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不能申报。

三、种植要求:实施主体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联片,新建水肥一体化单一地块面积最小不少于50亩,水肥一体化改造提升单一地块面积不少于20亩,土地为自己确权承包或流转,流转土地要有流转手续。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谷子、高粱等。

四、奖补标准:新建水肥一体化工程的主体,单产增产达到15%的,每亩补助不超过300元。已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实施进行改造并进行改造提升的,单产增产达到15%的,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采用其他增产技术的主体单产增产达到10%的,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高于50万元。

五、申报任务按申报先后顺序安排的原则,优先安排推广加厚地膜的申报主体,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根据任务计划数量,今年不能安排实施的下一年度优先安排。

六、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填写申报书,乡村两级把关,加注意见并盖章。申报资料提交截至6月5日,4月23日后已填报申报资料的必须在6月5日前完善申报资料。

七、公告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联系人:李华13934404865

附:

朔州市朔城区2026年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书模版.docx


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