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朔州网站!

其他类

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初审
2017年09月16日 15:22 来源:安监局

权力编号 1600-Z-01100-140602
权力名称 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初审
子项  
职权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部门规章】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五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编制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试生产,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企业的监督检查,使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三同时”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的依据
【部门规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权力运行流程图 点击查看
廉政风险防控图 点击查看
备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朔城区人民政府  晋ICP备11006176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20003
电话:0349-2028081 邮编:036002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