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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依据

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
朔州市朔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局行政职权问责依据
2017年09月16日 16:23 来源:市容市貌局

            朔州市朔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局行政职权问责依据
序号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相关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二条
3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 第三章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12年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 第三章
5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06〕19号)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6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四十二条
7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第四十一条
8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 第四章
9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10 《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第一次修正,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第二次修正) 第四章
11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第三十三条
12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第四十七条
13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十九条
14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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