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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的发放
2017年09月18日 17:38 来源:老龄委

 
 
权力编号 2800-G-00200-140602
权力名称 项目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的发放
子项  
职权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修正本)第三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责任:审查申报对象年龄、乡镇民政部门申报报告,核对高龄老人生活情况信息及以往办理记录。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报告上签署办理意见,现场予以告之后续办事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监管各部门按月发放高龄补贴,是否存在发放错误,冒领补贴情况并及时予以纠正。 5、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责任事项的依据
【法律】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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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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