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四条
2.处置责任:有隐患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消除隐患。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