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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或者其他涉及宗教的培训班告知
2017年09月16日 15:50
来源:民族宗教事务
权力编号 | 2100-Z-00800-140602 | |
权力名称 | 项目 |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或者其他涉及宗教的培训班告知 |
子项 | ||
职权依据 |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事先提交的举办宗教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邀请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核。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要求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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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的依据 |
参照【法律】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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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