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朔州网站!

其他类

行政职权和责任清单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管理
2017年09月12日 11:28 来源:食药局

 
 

 

权力编号 0700-Z-00200-140602
权力名称 项目 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管理
子项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四十七条

 

【部门规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八条

责任事项
1.监测责任: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进行分析和评价;

 

 

2.调查责任:与相关部门联合对本区域内影响较大的药品群体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品群体不良事件采取控制措施等;

 

3.上报责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逐级报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的依据
【行政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部门规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第八条、第十二条

权力运行流程图 点击查看
廉政风险防控图 点击查看
备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朔城区人民政府  晋ICP备11006176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20003
电话:0349-2028081 邮编:036002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