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负责人:周庆山

办公地点:朔城区北新街

办公电话:207960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主要职责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具体管理措施;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设;执行国家财政分配政策。

(二)拟订全区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区级有关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对全区财政性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四)贯彻国家有关税政工作方针政策,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管理全区公共支出;监管政府采购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订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拟订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算、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评价,指导财产评估。

(七)管理全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专项资金;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监管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

(八)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涉外财政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内、外债务管理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内农发基金贷款。

(十)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订并监督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

(十一)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律、规章制度,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三)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区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区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六)职责调整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区农业农村局。

2.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