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制度的决定》,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手续,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的范围为市经济开发区内,《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

  实施事项

  一是保留的开工前审批事项(6项)。住建系统保留的开工前审批事项有三项,分别是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国土部门保留的开工前审批事项是供地方案审批;环保部门保留的开工前审批事项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安全部门保留的开工前审批事项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二是取消或合并的审批事项(5项)。住建部门:选址意见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林业部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三是政府统一服务事项(3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用地预审。四是可承诺事项(12项)。住建部门: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国土部门: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水利部门: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经信、发改部门:节能审查意见;气象部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文物部门: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人防部门: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

  实施步骤

  一是构建组织机构(2017年6月底前);二是尽快对市经济开发区授权。(2017年6月底前);三是制定《朔州市经济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和承诺流程图。(2017年6月下旬);四是编制《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承诺制办理事项清单》和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试点宣传“小册子”。(2017年7月上旬);五是制定《朔州市经济开发区承诺制服务管理细则》。(2017年7月中旬);六是制订《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2017年7月下旬-8月中旬);七是积极争取省对我市更大工作指导和更多政策授权。(2017年8月下旬);八是开展改革成效评估。(2017年9月上旬-10月下旬);九是督导检查阶段。(2017年11月);十是及时总结汇报。(2017年12月上旬)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切实制定可行的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探索建立督察、纠偏和容错机制。要组织专人定期开展调研,切实掌握企业实际需求,梳理工作建议,对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盯住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察,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措施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把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重点,做好政策解读,推介创新做法,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