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转型项目建设年决策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项目建设年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惠民生、补短板的关键作用,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1月17日,在市委经济工作会上,市委市政府出台《朔州市转型项目建设年(2018)工作方案》。 

“方案”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紧扣推进“两大任务”工作主题和走出“五条新路”总体部署,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谋划项目、提升项目质量、压实目标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加大要素保障、优化建设环境,着力推进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强的优质项目,推动形成转型升级蓬勃势头和强劲动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方案”目标任务  1、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22%左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全市转型项目(主要包括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完成额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0%左右;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修复、脱贫攻坚等民生社会事业项目投资完成额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40%左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4、全市重点工程投资完成额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全年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朔州经济开发区至少新建5个投资超10亿元的转型项目,其他县区开发区新建不少于2个投资超10亿元的转型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全市项目储备库总投资动态保持在当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5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方案”工作任务  (一)扎实抓好项目谋划储备 

  1、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各级各部门把项目谋划作为头等大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开放新高地,在已谋划的未来五年及2018年项目的基础上,放眼全局、放宽视野,深挖细掘、深度谋划,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工作,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2018年1月-2018年3月底) 

  2、滚动管理项目储备库。不断充实完善市县项目储备库,建立择优遴选、动态调整、按月调度的项目储备机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时更新、补充储备项目。对迟迟没有进展的“僵尸”项目,及时调整移出项目储备库,提高储备项目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3、持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紧密跟踪、主动服务储备项目,推动形成投资主体落实一批、立项手续办结一批、报建审批推进一批的良性发展机制。对已完成用地审批手续的项目及时纳入全市投资项目盘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二)大力改革创新招商引资工作 

  4、凝聚招商引资合力。各县区要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抓好。各县区、开发区(园区)要承担招商引资载体功能,发挥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要发挥招商引资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做好区域招商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业招商,每年为县区至少引进一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产业转型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5、做好招商引资规划。各县区要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围绕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未来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开发区布局定位等,编制区域产业招商规划,绘制招商地图,明确招商方向,提高招商精准度。市商务局编制全市2018年产业招商规划和招商地图,指导各县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6、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各县区要结合地域条件、产业优势,突出重点领域,精心策划、包装、推介一批有利于延链、补链、强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做到“对上可申报、对外可招商、对内可实施”,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突出重点目标,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为招商重点区域,以国企、央企、大集团和上市公司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招商,引进一批有利于产业转型的龙头型、旗舰型大项目、好项目,提升转型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7、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持续探索招商引资工作新路径,积极开展产业模块化招商、产业链延伸招商、园区招商、小分队招商、专业招商、会展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回归招商等,凸现地方招商特色,打出地方招商品牌,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8、推进招商项目落地。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机制,按照“有意向的项目不签约不放松,签约的项目不进资不放松,进资的项目不开工不放松,开工的项目不投产不放松”要求,加强在谈项目、签约项目和开工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全力破解制约项目落地和开工的要素问题,推动在谈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各县区全年引进落地3个以上、建成投产2个以上重大产业转型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9、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招商,聚焦重点园区、重点产业,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有实效的招商活动。加大与国内外500强、上市公司的对接力度,开展深度洽谈,深化战略合作。积极组织参加高交会、中博会、厦洽会、广交会、西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深入开展朔商朔才回乡创业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10、建立招商引资和项目储备之间的衔接机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每年从项目储备库中遴选5个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产业转型项目,进行精准包装和精准招商,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同时,选择一批已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经研究论证后,列为全市预备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时间安排:全年) 

  (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11、建立项目建设库。各县区政府、市直行业部门梳理2018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市发改委建立全市2018年项目建设库,定期对建设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适时跟踪,作为转型项目建设年的主要任务和抓手。其中:转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要占全部项目年度计划的60%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1月底前完成) 

  12、压实投资目标任务。各县区围绕提高投资质量、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投资有效性,按照市政府分解下达的2018年投资目标任务,在2018年2月底前,将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2月底前完成) 

  13、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围绕示范性、战略性、带动性,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从全市投资项目盘子中筛选100个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协调调度,强化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1月底前完成项目筛选) 

  14、开展“项目集中审批季”活动。一季度为全市项目集中审批季。市县发改部门牵头会同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集中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全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审批手续力争3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3月底前完成) 

  15、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季”活动。二季度为全市项目集中开工季。各县区认真抓好集中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应开尽开。二季度,续建项目全部实现复工,新建项目开工6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二季度重点推进) 

  16、开展“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增强主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建设的意识,主动与项目单位结对子,实行无间隙、零距离服务。每月至少一次深入重点项目现场办公,了解掌握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项目建设单位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各县区、市直部门每月25日前,书面报告市政府当月“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活动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17、开展重点工程督查活动。二、四季度各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重大项目督查活动。二季度重点督查全市项目开复工情况;四季度重点督查项目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二季度、四季度) 

  18、加快推进项目竣工投产。各县区把促进项目竣工投产抓在手上,制定项目竣工投产方案,按照开工、竣工、投产三个环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主体。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抢工期、抓投资、促进度;建立项目建设投产保障机制,深化重点工程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优化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对消防等由政府部门开展的竣工验收事项,实施联审联批、联合审验,打通项目投产前“最后一公里”,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19、做好投资监测统计工作。进一步深化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加强投资监测分析,特别是抓好转型项目投资监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强化对项目单位和县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着力抓好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做到应统尽统,提高投资统计质量。(责任单位:市统计局;时间安排:全年) 

  (四)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20、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压覆矿产、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方面政策,最大程度保障2018年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国土局;时间安排:全年) 

  21、强化环境容量保障。加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节能减排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拓展环境容量,重点向产业转型项目倾斜。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加快各类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简化区内单体项目的环评审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时间安排:全年) 

  22、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加大企业技改资金扶持力度,激发传统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时间安排:全年)加大国家、省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用好、用足国发〔2017〕42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积极申报项目,最大化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资金的支持。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时间安排:全年)引导金融机构对转型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政银企对接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上、下半年各开展不少于1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强化跟踪问效,力争履约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时间安排:全年)积极争取省级各类产业基金,积极培育发展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基金,破解我市转型项目建设资金瓶颈。(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时间安排:全年) 

  23、其他要素保障。制定电价水价气价优惠政策,保障项目用电、用水、气。搭建项目用工服务平台,开展对口培训,为项目企业输送量多质优的合格员工。(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五)创优项目建设环境 

  24、全面推行承诺制试点改革。2018年,在全市全面推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出台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建立以“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大幅度精简报建审批手续和流程再造,增强项目单位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25、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制定出台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把企业投资项目立项管理的事项、流程、要求等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26、推行“互联网+项目审批”模式。全面推广运用山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非涉密项目、所有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3月底前,市直相关审批部门实现横向联通,市、县两级实现纵向贯通。探索开展“不见面审批”模式,变“企业跑路”为“信息跑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3月底前完成) 

  27、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全面改革中介服务管理。大力精简服务事项,以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中介机构,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9月底前完成)积极培育中介组织,促进中介服务业多元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垄断性强、收费乱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4月-6月) 

  28、开展“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警员联系企业(项目)制度,推行一企一警,做好项目建设监管全程服务,为转型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29、畅通投资项目服务和举报投诉渠道。市、县两级设立投资服务热线、企业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热线,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特别是对反映的审批问题要必查,对迟迟不落地的项目要督查,中途撤回投资的项目要倒查,重点解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吃拿卡要”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 

  (六)充分发挥开发区转型发展主引擎作用 

  30、加快向新设立开发区下放管理权限。市政府已将能够下放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了朔州经济开发区。县区政府也要将能够下放的审批、规划、土地、环保、执法等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区开发区。确实不宜向开发区下放的权力,要向开发区派驻机构或人员,或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办事不出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3月底前完成) 

  31、推进开发区起步区建设。已获批的开发区,要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加快形成差异化定位,实现错位联动发展。抓紧完成规划调整、土地落实等工作,加快开发区起步区建设。重点打造1 -2个主导产业,引进配套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推动集聚集群发展,把开发区打造成转型发展的主战场、新兴产业的集聚区、稳定经济增长的压舱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时间安排:全年,上半年重点推进) 

  (七)切实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32、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把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组织专项督查,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时间安排:全年) 

  33、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开展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清理,切实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民间投资应入尽入。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参与组建联合投资基金,参与转型项目建设,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全年) 

  34、深入推广PPP模式。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制度。加快已签约PPP项目建设,推动形成示范带动效应。2018年,再遴选一批前期工作成熟、有合理回报的标志性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鼓励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举办一次市级PPP项目推介签约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八)切实加强项目调度 

  35、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全市投资项目,分别牵头建档立卡,每月对项目开展精准调度,跟踪项目序时进度,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市发改委汇总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项目调度情况,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排队通报。(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时间安排:每月10日前完成) 

“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转型项目建设年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做好转型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督促、汇总。各县区也要成立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二)召开动员大会。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转型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全省转型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解读我市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我市转型项目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要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召开本县区的转型项目建设年动员部署大会。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制定本县区、本部门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保障举措,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各县区政府为本县区项目谋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协调做好对口领域的项目建设和谋划,并牵头做好相关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要素保障。 

  (四)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并联审批机制。对项目审批手续清理前置、规范操作、集中办理。建立职能部门责任机制。把审批流程改革优化到位,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建立项目化管理机制。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市四套班子领导、县区主要领导包联制度,明确包项目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实行全过程跟踪、零距离帮办,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建立协调调度机制。每月召开转型项目调度会,通报项目推进有关情况;每月开展投资运行和项目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梳理问题、提出对策、采取措施。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加强上下沟通对接,形成上下协同推进合力。 

  (五)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项目定期督查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科上下半年各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4月份,重点督查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部署情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开复工情况等;9月份,重点督查转型项目年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实效等。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事项,纳入“13710”督办平台,进行跟踪督办,严肃问责不落实的人和事。 

  (六)严格考核奖惩。将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情况和成效列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市考核办会同市发改委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中央和省级投资、年度目标考核加分等方面予以激励和倾斜。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转型效果不佳、主要指标排名靠后的县区,要对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七)加强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度报道、广泛宣传转型项目建设年各项活动。围绕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专题栏目,挖掘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项目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