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8月6日,朔州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于医技楼三楼会议室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了高警示药品、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培训。

首先,医务科苏永生主任就患者安全专项指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低风险死亡率等方面内容阐述了高警示药品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随后,药剂科曹翠英主任对高警示药品管理、目录进行了解读,同时对麻醉精神药品在临床科室的规范管理、警示教育进行了培训。针对高警示药品的使用环节,从临床使用中的严格查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临床常见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医药护的协作。


我院参照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发布的《医疗机构高警示药品风险管理规范(2023版)》,于2024年7月重新修订了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及目录。


高警示药品的定义为:一旦使用不当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危及其生命的药品。


我院高警示药品实行 A、B、C 三级管理模式,其中:A级风险最高,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可导致患者死亡,应重点监护和管理;B级风险中等,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较A级低;C级风险最低,一旦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但较B级低。警示与存放标识使用统一的警示标识;A级高警示药品警示到最小包装,A、B、C三级分别使用红、橙、蓝色作为底色的标识进行储存标识管理。

最后,护理部主任支秀平总结发言:防止药品差错事故,高警示药品管理是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高警示药品的管理,可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高警示药品管理需要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高警示药品,避免操作不当导致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