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17〕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朔州市朔城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
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6万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7〕40号)和《朔州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努力帮助缺乏技能的人员掌握一项初级以上技能、已有技能的人员提升一个技能等级、转换职业的人员增加一项新的技能。年内使我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完成150人。力争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0%以上。
二、报名组织
(一)免费培训对象、条件
根据培训任务,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为主要培训对象。为了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对部分培训意愿较强、素质条件较好、能够起到转移就业带动作用的普通农村劳动力纳入免费培训对象范围。对未就业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毕业生优先提供免费培训。
参加免费培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年龄一般应在16-50周岁之间,具备相应职业(工种)要求的文化素质和身体条件。对市场需求看好、品牌效应明显、培训后容易就业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免费培训报名组织
要依托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注重发挥农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作用,动员组织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报名参加培训,并及时送达选定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也可送培训下乡,方便参训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经费,从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资金中列支。
三、培训实施
(三)确定免费培训职业(工种)
要根据市公布的市场需求集中度较高的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和国家确定的统一教材,实施免费培训。(附件2)
(四)明确职业培训免费标准
按照“朔州市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工种目录”和“劳务品牌”目录。综合考虑工作具体情况,根据课时、场所和设备使用、耗材耗能、教材文具等支出因素,培训标准总体掌握在3000元左右,培训时间掌握在30天左右。(附件2)
(五)择优选定免费培训机构
根据免费培训任务计划,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着操作灵活、紧贴实际,选择承诺培训后就业率高的本地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免费培训任务。
鼓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开展与职业教育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引进师资、设备和技术等,共同开展免费培训工作。
(六)强化免费培训机构责任
免费培训机构对培训期间学员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负责,校长或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所承担的职业(工种)培训任务,做好教学资源配备和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接收并妥善安排培训学员的学习、生活。要按照规定的培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实施培训,完成培训课时,强化实训实操,保证培训效果。培训课时,一般应采取全日制培训形式连续完成;对情况特殊的职业(工种)、培训对象,也可采取非全日制或弹性课时的形式培训,但要确保累计完成课时足额有效。
(七)及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
免费培训机构应在培训期满5日前,为参加培训的学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鉴定申请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理并组织考核鉴定,在学员培训期满前完成考评鉴定。
对考评鉴定合格的学员,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按规定核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外的,按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国家及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尚未建立完善之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核发市级统一印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劳务品牌培训合格证书。
四、就业服务
(八)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要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针对性开展岗位征集、专场招聘等活动,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帮助培训学员尽快实现就业。
(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免费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根据用工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同时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前对接,详实掌握学员职业技能、就业意向,匹配省内、省外各类用工需求,帮助培训学员通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对提供免费服务、帮助培训学员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十)发挥劳务品牌优势
要结合实际全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借助省、市的服务平台,输出通道、市场效应,实现“品牌”就业。
(十一)创新稳定就业机制
对通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的培训学员,积极纳入“员工制”管理试点范围。推动劳务公司与劳务输出人员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输出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制度保障下稳定就业脱贫。
五、政策支持
(十二)落实免费培训资金
根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任务,资金将按人均3000元标准由省、市下达我区,以确保免费培训顺利实施,对当年未用完的培训资金,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免费培训资金拨付实行“财政预拨、适时结算”办法。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免费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学员后,依据参加培训人数、相应职业(工种)及技能培训免费标准,申请预拨全额免费培训资金的50%。
申请预拨免费培训资金材料应附:开班报告、申请参加培训人员花名表(序号、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培训教学计划、选定的教材、师资配备等。
2、培训期满后,对实现就业的学员,一次性申请拨付预拨后剩余的全额免费培训资金。对未就业但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含培训合格证书、劳务品牌证书)的,先按全额免费培训资金的35%申请拨付预拨后剩余资金;6个月内就业的,再申请拨付最后剩余资金。
实现就业申请剩余免费培训资金材料应附:参加培训人员花名表和参加培训人员就业后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
对未就业但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含培训合格证书、劳务品牌证书)的,申请拨付剩余全额免费35%资金的材料应附:参加培训人员花名表、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含培训合格证书、劳务品牌证书)复印件。6个月以内就业的再申请拨付最后剩余资金,材料应附:参加培训人员花名表和参加培训人员就业后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
3、对未就业也未取得上述证书的,不得再申请拨付全额培训资金拨付后剩余资金。
4、对未完整参加职业培训学员的免费标准,实行按应培训天数核算,实际参加多少天,享受多少天免费培训资金的50%的原则执行。已多预拨付的资金核算扣回。
5、拨付资金时,由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复核资金数量通知培训机构开具发票,直接拨到培训机构的财务账户。
(十三)对培训学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经过免费培训、完成考评鉴定的学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由鉴定机构以参加考评鉴定人数为基数,按现行收费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申请拨付。
(十四)对培训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补助
对参加免费培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根据参加培训天数和培训机构食宿费用标准,给予一定生活补助,补助从本区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中列支。
六、组织领导
(十五)健全工作机制
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协调配合领导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建军、区政府副区长高峰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开发、财政、教育、卫生计生、农业、商务、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培训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后续就业服务、政策扶持;扶贫开发部门负责摸查掌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配合开展培训就业需求调查摸底;财政部门负责免费职业培训各类补贴资金落实和相关工作经费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协调组织职业教育院校积极承担免费培训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免费职业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加强督促检查
全区将按照市建立的全市免费职业培训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进度,10月底集中开展免费职业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免费职业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假培训、缩水培训的现象发生;加强对免费职业培训经费的监督,严防套取、冒领等违法行为的出现,扎实推进我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实效。
附件1:朔州市朔城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协调配合领导组成员名单
2:朔州市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工作目录
3:朔州市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专项能力“劳务品牌”工种目录
附件1
朔州市朔城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协调配合领导组名单
组长:王建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 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谭存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副局长
魏立山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周庆山 区财政局局长
闫泽亮 区教育科技局局长
李 敏 区商务粮食局局长
蔚丽青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王鹏邦 共青团朔城区委书记
李培祎 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协调配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办公室,主任由谭存元同志兼任。
附件2
朔州市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培训工种目录
序号 |
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 |
等级 |
培训天数(天) |
免费标准(元) |
备注 |
1 |
数控车工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2 |
焊工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3 |
中式烹调师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4 |
中式面点师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5 |
西式烹调师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6 |
西式面点师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7 |
计算机程序设计师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8 |
中药购销员 |
初级 |
30-35 |
3000-3500 |
|
9 |
保安员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10 |
中药调剂员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11 |
汽车驾驶员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12 |
起重工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13 |
机修钳工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14 |
防水工 |
初、中级 |
30-35 |
3000-3500 |
|
15 |
手工木工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16 |
钢筋工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17 |
混凝土工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18 |
砌筑工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19 |
架子工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0 |
花卉园艺工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1 |
美容师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2 |
美发师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3 |
家政服务员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4 |
养老护理员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5 |
家畜饲养员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26 |
保健按摩师 |
初、中级 |
25-30 |
2500-3000 |
|
附件3
朔州市开展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专项
能力“劳务品牌”工种目录
序号 |
开展培训的职业 (工种) |
等级 |
培训时间 (天) |
免费标准 |
是否劳务 品牌 |
备注 |
1 |
朔州手工编织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2 |
朔州手绣工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3 |
朔州家政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4 |
右玉月饼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5 |
右玉麻叶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6 |
怀仁糖干炉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7 |
应县凉粉 |
|
25-30 |
2500-3000 |
是 |
|
8 |
应县炉业 |
|
25-30 |
2500-3000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