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朔州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朔人社发〔2018〕15号)的要求,现将《朔城区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朔州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朔人社发 〔2018〕15号)精神,切实保障在我区务工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现拟定如下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隐患风险,确保2018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区无欠薪区县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 专项行动步骤及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18年2月28日结束,分为全面摸排、集中清理、督促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摸排阶段
1、此次专项行动要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住宿餐饮等行业为重点,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欠薪隐患和清欠情况。要对所有的欠薪问题、处理方案逐一登记,形成台帐,逐级上报。专项行动期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下午4点前将汇总情况(见附件1)报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区住建局要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情况。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见附件2),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包干解决,将欠薪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3、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委、区林业局、区卫计局、区煤炭局等要对本部门直接投资建设和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摸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出资形式、出资比例等情况,录入工作台帐(见附件3)。
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台帐和政府工程项目台帐,请各单位汇总整理后于2018年2月5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清欠阶段
1、对摸排出的问题和欠薪存量案件要按照“三个清零”工作要求,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主动出击、科学处置,彻底根治本地区的欠薪问题,对一些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欠薪案件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区政府牵头督办。住建、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水利、农委、林业、卫计、煤炭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本行业的欠薪问题,清零本行业、本部门的欠薪案件。
2、国有企业存在欠薪问题的,要立即筹措资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对支付确有困难的,该企业上级集团公司应当承担垫付责任,清零欠薪案件。
(三)督促检查阶段
1、各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一些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由督查组直接牵头督办解决 。
2、区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创建无欠薪区县活动完成情况以及有关部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
1、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2月24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三个清零”工作要求,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
1、严格按照“三个清零”(即存量案件和大案要案必须限时清零,新发生的案件必须在3个月内清零,四季度发生的案件必须在年底清零)要求,对所有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按时清零。
2、对发生的欠薪问题,由区政府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拖欠方限期支付。采取强制措施仍难以解决的,动用工资保证金或应急周转金先行解决,再由政府对拖欠方实施追缴。当期应急周转金不足的由区政府及时补足。
3、对发生欠薪问题的企业,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凡动用应急周转金偿付农民工工资的,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企业和直接责任人,企业要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会同有关部门查明犯罪事实,坚决予以打击。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本部门涉及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5、所有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按照规定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未缴存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已开工但未缴存的,必须一个月内限期补存。
(二)按照“谁投资、谁清欠”原则,切实解决政府投资欠薪问题。
1、按照“谁投资、谁清欠”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须于2018年2月10日前清零。
2、政府投资比例50%以上的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由政府财政负责兜底解决,一律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3、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在问题解决前不得安排其新项目开工。
4、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并在项目开工前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
5、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款和工资分帐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要将人工费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中,专款专用。
6、对于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投资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协调相关方迅速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本级企业难以解决的,由上级集团公司先行垫付,确保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四、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楚,欠薪问题及时解决,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
朔城区全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谭存元 区人社局副局长(劳动保障)
成 员:杨国栋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杨 林 区经信局副局长
刘兴芳 区教育科技局副科督学
韩玉贵 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贾友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贺永松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斌堂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斌 区人社局副局长(劳动保障)
王 华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 清 区交通局总工
王 宪 区水利局副局长
石耀光 区农委副主任
苏建平 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占义 区林业局总工
杨 泰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世杰 区煤炭局副局长
彭连荣 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志强 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胡春发 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朔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张斌(兼),副主任:陈和(朔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并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要按照区级不低于200万元的标准,足额建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并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响应,科学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因拖欠工资造成赴省赴京越级上访的,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派有关负责人接访,妥善解决。
(二)严肃责任追究
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对欠薪案件和工程项目底数不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现违纪线索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联系人:孙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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