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19〕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城区深入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朔城区深入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整顿

 

为进一步整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强化制度管控和执纪,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保监管工作,改善提升行业形象,树立新风正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以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回扣、不合理诊疗、服务不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和行风制度,推进落实“九不准”规定和医保“两定”协议要求,对标一流,争先进位,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营造行业清爽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以崭新的姿态、良好的风尚和优异的成绩,做好高质量转型发展“幸福之城、首善之区”的卫生健康工作新篇章。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收受回扣等违反行业作风纪律要求的行为

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坚决打击假借租赁、捐赠等形式捆绑销售医用耗材和销售药品,或指定患者从第三方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而不纳入医疗机构财务监管等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行为;坚决整治在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品等谋利行为。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及时通报公布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

(二)重点整治“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收费标准,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等问题。对于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严肃查处大处方、滥检查等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             

严肃查处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严肃查处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检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对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和服务不优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决予以曝光和处理。  

(四)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由医保部门牵头负责,人社、卫健、公安、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在2018年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实现对辖区内医保定点机构检查的全覆盖。重点整治医保定点机构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人员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等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公示、药品购销“两票制”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的及时结算,以及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的开展落实;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上医院门诊挂号、导诊服务、预约诊疗、远程医疗、处方点评、临床路径管理等核心制度落实,检查在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创新医疗服务方面的工作落实措施;重点检查卫生健康领域便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17种抗癌药降价进入医保后,各医疗机构在采购、处方过程中保证患者权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过度医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严明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加快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给予充分体现。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卫生健康体育行政部门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配置专职行风建设人员。对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方面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要重点整治,严肃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挂帅,发改(物价)、人社、卫健、公安、医保、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导交流等日常工作。

(二)实施步骤

整顿工作从2019年4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4月中旬--4月底)。印发整顿工作方案,召开整顿工作动员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30日--6月上旬)。认真开展检查整顿,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违规违纪人员,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深入巩固6月上旬--6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要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督导评议,巩固工作成效。根据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三)督查与信息报送

由区纪委监委和政府办督查室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集中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督查,了解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集中整顿期间,区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整顿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并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整顿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充分认识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严落实责任机制,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务求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要建立健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联席机制,注重从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中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开通举报电话和信箱,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各单位应当设立并丰富投诉举报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对在集中整顿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上手,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

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整顿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规违纪人员。同时要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要利用查办的案例,广泛开展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五)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朔城”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健全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弥补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