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19〕34号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
规划(2019—2022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朔州市朔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2年)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晋教基函﹝2019﹞3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3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或改造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4号)的精神要求,从根本上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结构,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机制,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办学效益,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之城、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在完全征求学校所在各乡镇和村委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学校基本情况
依据2019年4月农村在校生摸排统计结果,全区共有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共67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1所,教学点52个。共有在校学生1264人,其中小学生1170人、162个班,初中生94人、12个班,专任教师253人,其中小学226人、初中27人。
二、农村学校布局优化的指导思想
全区学校布局优化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国战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围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让人民满意的学校,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这一主题,科学合理的进行学校布局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发展。
三、农村学校布局优化的基本原则
确保有利于教育改革和可持续发展,坚持集中办学、科学规划和优化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科学合理的选址,统筹考虑生源的区域分布,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坚持“规模、效益、质量”兼顾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读、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合理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坚持集中投入,投入一所,完善一所,示范一所的原则进行学校布局优化调整。
四、农村学校布局优化的规划目标
合理优化学校布局,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逐步实行相对集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根据实际,分步实施,逐步优化的办法。以“优化布局,整合机构,增加投入,提高质量”的教育发展思路,撤并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差的学校,扩大保留学校的办学规模。进一步收缩农村办学规模,扩大城镇中小学规模,形成“小学以城镇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为主,村办小学和教学点为补充;初中以城镇初中为主,乡镇寄宿制初中为补充;高中全部集中在市区”的布局调整思路,把集中办学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初中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办学工作。
五、农村学校布局优化具体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总体规划任务及实施步骤
结合我区农村学校实际现状,农村学校布局优化采取分步实施的调整方案。总体情况为:
2019年,全区拟保留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57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1所,教学点42个,拟撤销教学点10个。
2020年,全区拟保留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45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1所,教学点30个,拟撤销教学点12个。
2021—2022年,全区拟保留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45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1所,教学点30个。
(二)分联区调整规划任务及实施步骤
1、北旺庄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7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教学点6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办事处南邢家河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办事处北邢家河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办事处油房头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七里河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办事处照什八庄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办事处新安庄小学(教学点)
朔州朔城区北旺庄办事处李家河小学(教学点)
2019—2022年拟保留以上全部学校。
2、下团堡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7所学校,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6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福源中学(九年一贯制)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峙峪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铺上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马营堡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刘家口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万英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全武营学校(教学点)
2019年拟撤销教学点3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铺上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马营堡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全武营学校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峙峪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刘家口学校
2021—2022年拟保留2所学校,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1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福源中学(九年一贯制)
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联区万英学校(教学点)
3、神头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8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7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北邵庄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红壕头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陈西河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吉庄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马邑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西影寺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大夫庄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东榆林学校(教学点)
2019—2022年拟保留以上全部学校。
4、小平易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9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2所,小学教学点7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兴安小学(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祝家庄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耿庄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魏家窑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张家口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上泉观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林家口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上马石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杨涧学校(教学点)
2019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乡林家口学校
2020—2022年拟保留8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2所,教学点6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兴安小学(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祝家庄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耿庄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上泉观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联区上马石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乡张家口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乡杨涧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乡魏家窑学校(教学点)
5、滋润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7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6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滋润小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河淋禽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小霍家营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罗疃小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里沿疃小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石都庄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汴子疃学校(教学点)
2019年拟撤销教学点3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里沿疃小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石都庄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罗疃小学校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汴子疃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乡河淋禽学校
2021—2022年拟保留2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教学点1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滋润小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滋润联区小霍家营学校(教学点)
6、沙塄河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5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4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沙塄河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王万庄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河汇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东关井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小涂皋学校(教学点)
2019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河汇学校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3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王万庄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东关井学校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小涂皋学校
2021—2022年拟保留1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
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联区沙塄河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
7、贾庄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3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贾庄联区贾庄小学(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贾庄联区辛庄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贾庄联区西小寨学校(教学点)
2019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贾庄乡西小寨学校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贾庄联区辛庄小学(教学点)
2021—2022年拟保留1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
朔州市朔城区贾庄联区贾庄小学(完全小学)
8、福善庄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7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6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福善庄小学(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小岱堡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北辛庄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东小寨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下水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西郡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小坝小学(教学点)
2019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下水小学(教学点)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小岱堡小学
2021—2022年拟保留5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教学点4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福善庄小学(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东小寨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小坝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北辛庄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福善庄联区西郡小学(教学点)
9、窑子头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3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联区窑子头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联区后寨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联区梵王寺学校(教学点)
2019—2022年拟保留以上3所学校。
10、南榆林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3所学校,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联区南磨石学校(九年一贯制)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联区青钟小学(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联区西村学校(教学点)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联区青钟小学(教学点)
2021—2022年拟保留2所学校,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教学点1个。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联区南磨石学校(九年一贯制)
朔州市朔城区南榆林联区西村学校(教学点)
11、神电办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3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小学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司马泊学校(完全小学)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王圐圙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大洼学校(教学点)
2020年拟撤销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王圐圙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大洼学校(教学点)
2021—2022年拟保留1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
朔州市朔城区神头街道办事处司马泊学校(完全小学)
12、南城办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2所学校,其中小学教学点2个。分别是:
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东关学校(教学点)
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南关学校(教学点)
2019—2022年以上两所学校拟全部保留。
13、利民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1所学校,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具体是:
朔州市朔城区利民镇利民学校(九年一贯制)
2019—2022年拟保留本校。
14、张蔡庄联区:
2018学年度现有1所学校,其中完全小学1所。具体是:
朔州市朔城区张蔡庄联区张蔡庄学校(完全小学)
2019—2022年拟保留本校。
15、2018学年度现有区直农村学校1所,其中初级中学1所。
朔州市朔城区安子中学校(初级中学)
2019—2022年拟保留本校。
六、农村布局优化工作措施
一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布局优化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优化、集中办学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作为一件惠民政策的大事来抓,在政策、财政资金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二是整合初中校舍改造项目、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希望工程项目等农村中小学各种项目资金投入,全力做好布局优化的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
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中办学优势和意义,干部、教师进村入户,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区营造一个良好的集中办学氛围。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管理,积极争取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管好、用好各类助学资金,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五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学校安全“一把手”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安全常识教育,规范学生安全行为,确保学生在校和路途安全,解决群众对学生安全的后顾之忧。
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师德建设,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情操,帮助教师确立职业理想,规划职业生涯,制定培养目标,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附件: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表
报:市政府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