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朔州市朔城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朔州市朔城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十三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部署要求,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提升市域中心品质,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提升城市宜居性幸福感,以更高标准建设市域核心区,打造品质新朔城,在转型出雏型蹚新路上走在前列,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紧扣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和建设“能源绿都、塞上明珠”部署,以“一核牵动,两轴拉动、八边联动、八路推动”为整治路径,打响全区城乡环境整治春季百日攻坚,着力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品质品位,努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城乡环境,为夺取建设市域核心区、打造品质新朔城的首场硬仗攻坚起势、攻难克短、攻寨夺旗。

二、工作目标

“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为目标,以“美城乡、净家园、树新风”为主题,按照“老城牵引、全域整治,统筹推进、高标提升”的总体思路,聚焦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市容秩序违堵占等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起以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美化靓化、污染防治、素养提升为重点的“五大攻坚”、28项具体任务,从2021年3月至5月,通过“3月尽锐出战、4月发起总攻、5月决战决胜”,使清洁、美丽、和谐新家园得到巩固,卫生、靓丽、文明新形象得到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坚持政府主导,以乡镇街道为主体,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合力作战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整治具体目标、重点、方法、标准,坚持“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自主性和创造性,遵从群众生活习惯,顺应自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防止生搬硬套。

三是坚持广泛宣传,全员参与。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环境整治,充分调动群众在整治行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长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专项攻坚,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实现长效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范围

此次集中整治在全区城乡范围内全面开展,重点是3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核心区管控范围,主要包括全区所有机关、小区、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集贸(农贸)市场、小门诊、小药店、小超市和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商户,以及核心区外乡镇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的街巷、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田间地头、公路沿线、河道两侧、畜禽养殖场所、企业及周边等环境集中整治。

五、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以清脏、治乱、改旧、增绿、创美为重点,开展“百日攻坚”。

(一)环境卫生攻坚。开展“全民卫生日”“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行动,发动全区城乡居民、干部职工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形成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氛围。

1、治理清运城乡垃圾。强化城市垃圾源头治理。以清理老城积存垃圾为契机,全面铺开城乡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为重点的积存垃圾清理清运。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垃圾贮存、收集、转运、处置工作,配强清洁力量,扩大清扫范围。强化农村垃圾面源治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及处理”的方式,建立符合各村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建设垃圾中转站,推动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日常清扫保洁、科学收运处置。建立农村清扫保洁队伍,各村按人口数量组建1—3人的保洁员队伍,由各乡镇进行日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四有”乡村保洁机制。特别是对村内陈年垃圾、环村垃圾以及村与村之间道路两侧垃圾,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彻底清除。强化垃圾处理公用设施建设。抓好城乡垃圾收运、朔州南山环境能源等项目建设,做好城乡垃圾箱、果皮箱、垃圾分类柜等垃圾收贮设备的规划布局、更新更替,做好垃圾清运车、洒水车、清扫车等环卫清运设备的清洁保养、安全运行,提升城乡垃圾处理的资源化、无害化水平。通过“三个强化”,确保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城市由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负责,农村由区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街道负责)

2、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标准化、市场化,进一步提高节水节能道路清扫设备使用范围,并向小街小巷延伸机械化清扫保洁,确保中心城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优化提标“晨清扫、日保洁、夜巡察”环卫保洁模式,主次干道扩大清扫保洁频次,适时洒水、喷雾除尘,无污水,无污迹,无积尘。强化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力争做到无垃圾、无纸屑等杂物。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清日运。(责任单位: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3、整治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做好重点、难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以“一核牵动,两轴拉动、八边联动、八路推动”(一核:朔州老城;两轴:城市道路主副轴线开发路、鄯阳大街;八边:城市周边、景区周边、学校医院周边、机关单位周边、企业周边、市场周边、小区周边、房前院后村户边;八路: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周边路、街坊田间路)为重点,推进“清五堆、治六乱”整治工作(清理柴堆、粪堆、煤堆、灰堆、渣土堆,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垃圾)。(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4、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乡镇街道沿街商铺、饭店、宾馆、楼宇、单位等要严格落实以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重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广告牌匾、门面、橱窗、垃圾箱等定期进行清洗,对责任区的路面、台阶等卫生环境做到随脏随扫、随见随清,即洁即净、全天保洁,对绿化责任区、绿化带进行有效管护,做到垃圾不乱丢、车辆不乱停、经营不占道、广告不乱贴、绿化不受损,自觉维护好门前周边的环境卫生,确保室内室外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大力整治城中村、城边村以及村庄集镇等村前村后、房前屋后、院落四周环境卫生,做到无乱堆乱放现象,及时清理偏僻角落、卫生死角、背阴盲点的各类垃圾污物。(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各乡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

5、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严厉查处运输渣土、石料、水泥、煤炭等车辆密闭遮挡情况,严防路面积尘因碾压、刮风和清扫所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加大项目工程现场管控力度,确保施工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现场整洁化。所有项目施工场地实行密闭围挡施工,围挡尽可能发布公益广告。施工现场出入口需进行硬化,配备冲洗平台等设备,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裸土进行绿网覆盖,配备洒水抑尘喷淋设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落实居民小区、市场属地管理责任。“一创新”为切入点,按照“查漏补缺、规范管理、提档升级”工作思路,结合老旧片区小区改造,大力开展居民小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楼宇居民小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居民小区、市场有条件但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应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对无物业管理又不具备聘请物业公司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片区,交由社区居委会代管。(责任单位:区城镇住房事务中心、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7、强化裸露土地治理。对城乡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美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对在建工地、待建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市政道路及其它交通施工工地内的裸土和城市道路、广场及公路范围内堆放的裸露泥土用绿网覆盖、植绿或喷洒抑尘剂进行治理。对城市道路、建成区周边道路和连接出入城道路的未铺装道路接口进行铺装硬化。对城市道路绿化带中泥土裸露的树池用植绿或其它方式进行覆盖。推进城市批而未建围挡地块专项整治,拆除围墙,暂不开发的鼓励开辟为临时停车或鼓励修复为绿地。因采石等原因造成山体受损的,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恢复乡土植被群落,减少水土流失,在有条件的地段,可以建成郊野公园。(责任单位: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公路段、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各乡镇街道)

(二)市容秩序攻坚。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广告店招、杂乱线缆、乱占道、乱停车、违法建设等专项整治,规范市容村貌秩序。

8、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交通管理力量,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完善主次干道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对磨损严重的交通标线予以重新施划,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在城区主干道安装隔离护栏,对原有陈旧隔离护栏进行更新。严格实行交通分离,确保人车各行其道。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单行线。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水平,强化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和城市共享单车管理,深入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问题。以城区主次干道、购物中心、便民市场、车站学校、医疗机构周边为重点,严管重罚违法乱停车行为,还路于交通。合理按需设置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推动山西中朔新能源汽车充电、润铭网络智慧停车项目,规划建设充电站10个,智慧停车场10个。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充分挖潜已有地下停车设施潜力,提高居住区等地下停车场(库)的停车利用效率。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镇住房事务中心、区工信局)

9、强化各类管线管理。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以怡西路强电入地工程为抓手,对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空间的架空线路、架杆开展整治,确保所有沿城市主次干道设置的、横跨城市道路以及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的弱电线路、电力电缆全部入地,对各类通信杆、信号杆、监控探头杆、电线杆、通信通讯箱等杆架、箱体进行合并集中设置,着力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空中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市场监管局)

10、强化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规范店铺牌匾设置,城区主要街道门头牌匾设置遵循“一店一牌”和“美化亮化”的要求,不得在写字楼、商住楼、居民住宅等所有建筑楼顶设置牌匾、灯箱,对影响市容市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牌匾进行拆除。对新设门头牌匾要按照“同一街道或地段的商业店铺牌匾,高度一致、宽度一致、款式基本一致”的要求规范设置。尽快打造一条规范设置示范街,依次推进中心城区各主要街道。依法依规拆除屋顶广告牌,规范空调围挡、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严禁无规划设立户外广告。针对建筑外立面商业广告杂乱无章的现象,优化户外广告布局,拆除与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外立面风格不协调的广告,整治沿街店招店牌和展示橱窗,丰富广告牌匾设计的艺术内涵。要防止广告牌匾整治千篇一律,注重变化统一,注重体现地域和文化特色,使广告牌匾与城市整体风貌和建筑风格相协调。加强对店招牌匾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发现污损、锈蚀、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要及时督促业主修复,无法修复的要予以拆除更换。(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行政审批局)

11、大力开展占道行为整治。加强早餐、夜宵摊点管理。城区占用公共场地摆设的早餐摊点按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设立,夜宵摊点需到城区夜宵、烧烤经营点实行集中经营,不在集中经营点的占道摊点一律取缔,严禁出店经营。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对中心城区占道洗车、卖车、维修等站点进行划行归市,严格执行店内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12、全面开展违章搭建拆除整治。全面拆除城区可视范围内的违章搭建物,凡占用公共场地的铁皮棚、板房、店外店及影响市容市貌的屋顶搭建物一律拆除,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实现违章搭建“零增长”。严厉打击妨碍重点工程建设、征迁区域内、占用基本农田耕地、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交通干道两侧城市景观、群众投诉强烈等违法建筑物。对各乡镇范围内主要街道、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沿线违章搭棚及占用耕地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整治拆除。整治农村超高超大建房行为,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确保农村超高超大建房“零增长”。(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大力开展集贸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区集贸农贸市场有序经营,合理规划建设、提升改造集贸农贸市场。引入社会资本,加快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综合治理,以在建的“1+N”惠民市场总部及五小南、雁门街、鄯阳街惠民市场为牵引,完成市区大运、日福隆、三龙、一中北等全部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再建“N”个便民市场,实现“1+N”惠民市场决战完胜。特别加强对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卫生管理,做到划行归市、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对各类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点要进一步规范和取缔。(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市场监管局)

(三)美化靓化攻坚。加强“牛皮癣”清理保洁,提标市政设施维养水平,统筹乡村美、城市美。

14、根治“牛皮癣”顽疾。整治乱张贴,严厉查处城乡道路、建筑外墙、树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随意涂写、刻画、张贴的行为,确保街道两侧、广场、小区、巷道、市场、公园等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责任单位: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15、强化市政设施维养维护。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对主次干道破损的路面进行修补,对积水路面进行改造。对主次干道低洼、塌陷、高低不平、落差较大、破损严重、有条件铺装未铺装的人行道进行全面整修铺装。对破损的下水道盖板、窖井盖、花圃池、路沿石等进行及时修复,确保道路平整、通畅。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排水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完成污管网改造工程,启动建设城中村、城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实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排放达到一级标准。加快城市小街小巷净化整治,推进城市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消防设施、变电站、加油站等邻避设施的建设,提升城市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16、塑造城市满眼处处春。“城在绿中”为方向,以打造“精、细、雅、洁”城市绿地为目标,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高效、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运行体系。引入园林绿化养护作业市场竞争机制,探索园林绿化管养第三方服务,促进园林绿化管理单位职能转变。推进城市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按照中心城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1000米见水”“推窗见绿、出门入园”的标准,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加快对中心城区主干道与次干道景观进行层次梳理,适当疏减常绿树、进行彩化补植,营造色彩丰富、季相分明的植物群落,塑造城市四季丰富多彩的景观效果和美丽空间。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责任单位: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区林业局)

17、点亮城市繁烁星空。加强路灯管理,按背街小巷、城市次干路(支路)、主干路(快速路)逐步推进城市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9%以上,重点打造城市客厅、公园广场、城市河道两岸等夜景照明,城市照明设计要充分结合城区建筑形态和建筑色彩,有层次、有重点、人性化,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在居住区避免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城市功能照明分时节、分时段亮化运行和管理。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平日模式设计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18、创建美丽乡村典范。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因地制宜,随形就势,充分尊重村庄现状格局,有效利用已有农房、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资源禀赋,统筹考虑山、水、田、林、路等生产生活要素,尽可能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实施“三线引领、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覆盖工程,推进“三清三化三治理”,每个乡镇继续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个以上、美丽庭院示范村10个,创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10个、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5个以上。推进南西河底村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三大行动,示范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

(四)污染防治攻坚。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守护绿水青山本色,擦亮美丽城乡底色,彰显塞上江南特色,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土,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环城区百万亩生态屏障、百公里生态走廊。

19、提升山水灵气。中心城区具有“两河穿城、三山环抱”的独特地理环境,这种山环水绕、山水融城的山水格局决定我们要在“山”上织锦绣、“水”上锻彩带,以山水灵秀、荣盛安澜使塞外大地四季显美景,处处耀生机。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积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恢河上游朔城区段17.8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要按照一流滨水岸线标准,通过优化七里河、恢河“两河四岸”城市功能、修复生态系统、丰富公共空间、提升滨河颜值、着力展现塞上明珠风采,系统开展整治提升,努力将“两河四岸”打造成为“山清水秀生态带、立体城市景观带、人文荟萃风貌带、便捷共享游憩带”。要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保护、森林管护和防火工作。围绕打造环市区“百公里生态长廊、百万亩绿色屏障”,推进全域绿化,加快推进洪涛山、西山、紫荆山生态修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打好基础。实施总长40公里的西山南山生态路建设,完成黑驼山旅游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西山管委会)

20、守护“朔州蓝”。“热电联供”为契机,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继续大力推进以“煤改气”“煤改电”和集中供热改造为重点的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实现建成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在农村地区,继续实施优质煤替代工程。坚持多措并举、严查严治,持续加大“禁煤区”散煤管控力度,扩大优质煤覆盖范围,确保实现中心城区范围内原煤及煤制品全部“清零”。加大禁燃禁放管控力度,确保实现全区范围禁燃禁放全覆盖。(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各乡镇街道)

21、加强城区油烟噪音治理。按照“抓经常、经常抓”的日常整治工作思路,持续加强中心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统筹抓好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油烟、噪音、原煤散烧的整治。要求经营者停止原煤散烧,改用天然气、液化气、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废气净化等设施。认真落实区域管理模式,开展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工作,对未按要求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门店,依法予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的门店,依法给予取消经营资格处理,扎实推进中心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22、治理粪便污染。城市地区集中屠宰场所,将粪便统一收集处理,有效利用。农村地区建设养殖园区,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实现粪便集中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3、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就地还田利用。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大力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逐步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按照“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回收、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各乡镇街道)

24、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贴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群众自愿、政策支持的方式,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各乡镇结合基础条件自主选择采用卫生旱厕或无害化厕所。卫生旱厕要求有墙、有顶、有门,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便按规定清出。无害化厕所要求有厕屋、便器、盥洗及地下集粪、排气等设施,或具有完整上下水的水冲式厕所。(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五)素养提升攻坚。大力弘扬“求实、包容、敢为、争先”的朔城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25、提高市民素质。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倡导制定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加大对车窗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调动市民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文明创建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

26、引导文明出行。发挥交通协管员、站点管理人员和交通志愿者的引导作用,开展“请跟我一起排队”、“文明交通宣传”、“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在交通路口设置“遵守交通规则,请不要闯红灯”、“请走斑马线、不乱穿马路”等提示牌,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对交通协管员做到强化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在市内所有交通路口,交通协管员要劝导市民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加强对协管员监管考核和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交警大队)

27、开展光盘行动。在机关单位和学校食堂入口要摆设文明餐桌活动宣传牌,“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等公益广告(或宣传海报)。餐桌上统一设立文明餐桌、勤俭节约等提示卡;酒店、餐饮企业对点菜员和服务员进行定期培训,规范服务用语,强化节俭意识,注意温馨引导,提高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

28、培育良好乡风。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德润朔城”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注重培育新型农民,以利用新时代实践所、“学习强国”“三下乡活动”等载体,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乡风文明。将村规民约用起来,坚持遵守法律法规、传承优良家风、规范村民言行的原则,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指导村社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群众认可、易于执行的村规民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作为城市品质提升、实施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当前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构建区级领导干部包乡--区直部门包片--乡镇街道包村的三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百日攻坚全面胜利。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牵头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突出抓好示范村(社区)建设,通过典型带动,加快升温造势,形成比学赶超、竞相争先的热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百日攻坚的宣传和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全民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观念。要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依靠群众,形成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建美丽家园的生动局面。

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全面保障。牢固树立“美丽家园靠大家、改善环境齐出力”理念,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财政投入、企业出资、社会参与、群众出工的多元化保障模式。同时,坚持谁污染、处罚谁,谁污染、谁治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保障城乡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本区域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护。住建、农业、卫健、环保、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市容等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衔接配合,做到城乡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真正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实效。要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全区重大事项督查考核范围,量化指标,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两办”督查室要对全区百日攻坚开展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以及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是强化长效常治,建章立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对全区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区、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划定网格,落实管理监督,实现属地化管理,精细化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现场解决。区、乡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制定环境整治管理办法、乡村保洁队员管理办法、公益设施管护办法,卫生保洁制度、保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督查考评制度和村规民约,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城乡环境面貌持久干净、整洁,安全、有序。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