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2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成员单位:
《朔城区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3月14日区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朔城区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检查覆盖面,促进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常态化,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安发〔2020〕21号)、《朔州市朔城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朔区办发〔2018〕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政府领导常态化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零事故”单位创建作为工作主线,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工作中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及职工群众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采取常态化的督查方式,通过点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解决全区面上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切实有效杜绝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区委“建设市域核心区、打造品质新朔城、在转型出雏形蹚新路上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各类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重大风险项目的安全审查情况;各乡镇(街道)以及区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准备、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预防和值班值守等情况。
三、方式频次
1.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每半个月至少深入基层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所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关键点位都有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留下“脚印”,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2.区安委办以区政府领导分管领域为重点,结合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国内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适时启动组织相应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3.区政府领导开展督导检查时,采取计划检查、“四不两直”检查、暗查突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并根据需要选聘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成立8个常态化安全生产督导组,每组由1名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区安委办负责为督导组按月编制督查工作方案,并安排督查工作行程,相关行业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进组,严格履行督导督查职责,确保每个领域都有人管,每个环节都有人抓。
2..抓好督促整改。进组的行业部门及时将区领导督查情况反馈至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及时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解决,并适时通报,做好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每月专题研究一次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相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
3.加强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对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4.建立长效机制。区安委办要把安全督导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