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请示区委同意,现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成国栋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何志岳常务副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源、治超、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政府办(外事办、台港澳事务办)、发改局(粮食局)、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人社局、交通局、能源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的矿产资源工作部分和区项目推进中心(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防震减灾中心、发展研究中心、二轻工业总会、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协调联系: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编办、工会、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研究室),市统计局朔城区监测中心、公路段、交通运输执法稽查局、朔州消防救援支队朔城大队和邮政、通讯、电力、铁路运输以及其他驻区生产经营企业。
协助区长联系区审计局。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贺宏丽副区长:负责科技、文化旅游、广播、智慧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科学技术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和崇福寺文物保管所(峙峪文化遗址保护所、文物保护研究与利用中心)。
协调联系:区科协、文联、融媒体中心。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万平副区长:负责财税、金融、商务、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残疾人以及除药品监管以外的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财政局、商务局(促进外来投资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含药品监管工作部分)、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和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外贸公司。
协调联系:区残联、工商联和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朔城区税务局以及驻区金融、保险、烟草、石油等企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耀君副区长:负责信访、公安、交警、司法、民兵、预备役、国防等方面工作。
主管单位: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分管单位:区司法局、信访局。
协调联系: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和武警朔州支队朔城中队、市交警支队朔城大队。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钊副区长:负责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与管理、规划、市容市貌、土地管理、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住建局(人防办)、自然资源局的土地工作部分和区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城镇住房事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金盛城乡建设公司。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蔚秀副区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和体育、药品监管、医疗保障、妇儿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药品监管工作部分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协调联系:区妇联、团委、红十字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斌山副区长: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扶贫、民政、宗教、供销、生态环境、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供销社、西山生态建设事务中心、恢河公园事务中心、金沙公园事务中心以及北旺庄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神头街道。
协调联系:区宗教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气象局。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区长之间建立AB角工作制度,具体为:何志岳同志与陈钊同志、陈万平同志与赵斌山同志、高耀君同志与蔚秀同志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或因公不能代为履职的,须请示区长同意后协调其他区政府领导代为履职。区长外出期间,由常务副区长主持工作;若同时外出,按区政府领导排名先后次序确定或由区长指定。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