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2148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推动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平稳有序落地,实现应保尽保,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医保20211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动态调整城乡居民(职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缴费及理赔标准的通知》(朔政办2021108)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朔城区城乡居民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保的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灵活就业人员,都可自愿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困难群众包括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乡村振兴局核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

三、缴费标准及时间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人。

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至12月,每月1至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

四、缴费方式

居民通过朔州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晋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开发的手机APPPOS机、银行柜合以及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微信等方式完成缴费。同步开展意外伤害保险的资助和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工作。(具体方式见附件1

五、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2022年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280元由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下同)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280元的标准由乡村振兴局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由乡村振兴局给予定额资助;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内部政策给予资助;重性精神病人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疾控中心按内部政策给予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资助政策。

六、工作要求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村(社区)具体实施;其中在校学生保费征缴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

(一)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朔州市朔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乡镇(街道)、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具体负责征缴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各乡镇(街道)、教育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其他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确保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精心组织,加强部门协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征缴合力确保信息传递和记账高时效、无差错、无遗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缴费人的待遇享受在确保困难群体全部参保的基础上,做到全区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三)广泛宣传,确保应保尽保。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头条号、村居微信群、电视、广播等媒介,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学校等多种力量,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宣传发动工作。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引导、辅导缴费人“网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线上答”,将线上办理作为缴费服务的主渠道,通过手机端、汇总申报等方式缴纳医保。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导考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落实基金征收程序和纪律,不得造成工作失误,避免引发社会矛盾。要强化绩效考评运用,压实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税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向区政府报送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缴工作任务目标。

 

附件:

1.朔州市朔城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2.朔州市朔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朔州市朔城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微信自主缴费:进入【我】-【支付】-【城市服务(将城市定位为“朔州”)】-【社保】-【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进入缴费页面,请务必正确选择参保地进行缴费。选择缴费年限时,正常缴费请选择“2022年”,低保等特殊人群选择“特殊人群” 

2.银行缴费:可通过朔州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开发的手机APP、POS机、银行柜台以及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等方式完成缴费。

3.现金(划卡)缴费:可通过各村(社区)、学校协办人员、就近银行柜台现金缴费,或者到税务局大持任意银行卡为本人或者他人缴费

4.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每人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缴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账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账号:142953884427

5.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真正实现“一码在手,就医无忧”。

 

 

 

 

 

 

 


附件2:

 

朔州市朔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

 

 长:  秀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孟占胜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员:王小伟  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建军  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强  北旺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埠硼  神电办事处主任

谢步强  神头镇镇长

 婧  利民镇镇长

高中峰  小平易乡乡长

刘志华  下团堡乡乡长

 华  贾庄乡乡长

李小宁  滋润乡乡长

王银福  南榆林乡乡长

 宁  沙塄河乡乡长

郝振华  窑子头乡乡长

 越  张蔡庄乡乡长

张义新  区教育局局长

 敏  区民政局局长

        周庆山  区财政局局长

          实  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尚志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肖宇峰  区税务局局长

        罗玺平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熊国峰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苏新瑜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白天君  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孟占胜同志兼任。

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征缴动员部署会;确定各村(社区)的承办联络人,按村(社区)建立居民参保登记台账;责成专人对各村(社区)居民的参保信息进行核实,并做好向税务和医保部门推送信息工作;督促村(社区)加强宣传和发动,确保医疗保障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征缴任务,坚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应参尽参。

区教育局负责对在校学生(包括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参加医保进行宣传动员,督促学校组织学生能够按时缴纳医疗保费。

区民政局要做好城乡居民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信息确认和资助保障工作负责做好低保对象需个人缴纳部分(40元)资助征缴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医疗救助参保补助资金,并及时将困难群众参保资助资金划入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区卫生健康体育局要做好重性神病人、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的参保对象信息确认和资助参保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信息确认和资助参保待遇落实到位

区医疗保障局要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做好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工作;集中征缴工作开展前,根据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卫健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确认名单对困难群体进行身份标记

区税务局要全面履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责,做好宣传协调工作,加大征缴力度;优化居民医保费征收信息系统,做好征收政策宣传;拓宽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责将缴费信息清册征缴入库明细传递给乡镇街道教育局医疗保障局。

区乡村振兴局要做好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的信息确认工作,并确保脱贫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准确核定易返贫致贫人返贫致贫人口信息名单,及时反馈给医保部门;负责做好返贫致贫和易返贫致贫参保对象需个人交纳部分的资助参保工作

区残疾人联合会要做好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参保对象的信息确认工作负责重度残疾以外的残疾人员医疗保障帮扶工作,并督促各镇(街道)征缴到位;负责核实正在享受相关待遇或动态新增的重度残疾人员名单,反馈税务、医保部门。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中违规问题的查处。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