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2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结合全区消防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前行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背景

(一)取得进展

“十三五”时期,朔城区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明显提高,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1.火灾总体形势基本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朔城区共发生火灾911起,死亡1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262.16万元。未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2.社会消防整治明显有效。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朔城区建设大局,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认真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在开展常态化消防排查检查的基础上,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防控重点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通道等防控难点,先后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等多项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惩戒等方式,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多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集中曝光,切实改善了公共消防安全环境。积极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福寺、朔州油库等重点防火区域进行了消防安全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火灾抵御能力。

3.消防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区依托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应急救援联合指挥、灭火救援战区协作等机制。持续开展“比武练兵”活动,全面开展人员搜救、建筑坍塌、高空救援等专业训练,组织实施地震、洪涝、石化爆炸等拉动演练,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和应对灾害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1150起,出动车辆1700台次,出动警力10656人次,抢救被困人员806人,抢救财产价值5559.33万元。成功处置了森林火灾、酒店厨房火灾等一批灭火救援事故。

4.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现辖府西街消防救援站、建设路消防救援站,均为一级消防救援站。

府西街消防站配有指战员40人,其中指挥员4人,消防员36人,消防车10辆,基本个人防护装备1658件、特种防护装备571件、抢险救援器材(侦检器材10件、警戒器材54件、破拆器材15件、救生器材45件、堵漏器材7件、输转器材1件、洗消器材2件、照明排烟器材6件、其它器材37件)九类共计177件。

建设路消防救援站配有指战员31名,其中:指挥员4人,消防员27人,消防车14辆,基本个人防护装备664件、特种防护装备292件、抢险救援器材(侦检器材6件、警戒器材24件、破拆器材37件、救生器材42件、堵漏器材8件、输转器材3件、洗消器材1件、照明排烟器材6件、其他器材36件)九类共计163件。

现状消防安全基础扎实,为朔城区消防救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5.消防宣传教育继续深化。“十三五”期间,朔城区依托朔州市朔城区第七中学成立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为中小学校的消防教育馆、体验馆,大专院校、教育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用于应急消防科普教育的场馆、场所。教育基地配备影音播放系统,包括一部119模拟电话,满足群众学习拨打119火警电话的基本技能需求。配备灭火体验设施,包括VR体验1台,真实场景体验。以及火灾应急演练逃生通道以及地震模拟,让人民群众切身体验灾害现场情况。

(二)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全区持续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火灾防控基础得以巩固,消防救援事业成就显著,但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建队标准,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要求相比仍存在短板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尚不完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消防管理体系不完备,部分造成火灾隐患的“源头”问题依旧存在,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不高,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一些不安全的习惯性意识和习俗仍主导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成为滋生火灾隐患的“温床”。

2.应急救援压力尚未缓解。对标“主力军”“国家队”的职能定位,全区消防救援能力还未完全适应新时期“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专业化救援队伍以及配套装备建设缓慢,应急体系融合度不高,风险预警机制、多部门和社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救援指挥体系仍不健全。

3.消防基础保障有待加强。城乡发展规划、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消防救援队伍基础建设相互匹配程度不高。朔城区消防站保护半径过大,总体数量有待增加。部分新改、扩建道路及现有道路消火栓配建不足或存在损坏。消防信息化平台系统数据采集方式较为落后、应用水平不高、开放共享程度不够,无法进一步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应用接轨。城乡消防发展不平衡现象依旧存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乡镇消防力量薄弱,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控制,极易导致小火亡人、小火酿大灾的情况。

朔城区消防救援站部分消防车已达到报废年限,较难适应复杂、多样的灭火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4.智慧防控精准度不够。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智慧消防”建设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方面相对滞后,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动力不足,全区消防信息化发展还不均衡。信息化的源头监管手段匮乏、范围有限、能力不强,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水平较低,灵敏真实、快速机动的灾害现场感知网络尚未形成,采集汇聚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辅助指挥决策的效能不佳。

(三)发展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消防救援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政策支持。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注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发展提出根本遵循和保证。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新型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为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科技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经过多年发展,朔城区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灾害预防和处置经验,具备了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后发优势。进入“十四五”时期,全区各部门把握机遇,沉着应对各类挑战,全面推进消防救援工作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胸怀“两个大局”,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以规划引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坚持践行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尽最大努力减少火灾事故,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深化改革转型。坚持改革转型,着力破解消防工作体制机制障碍。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领域标准体系,加快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步伐,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积极回应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4.坚持综合消防治理。围绕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的深层次问题,深化区域协同发展,提升消防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高效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责使命。

5.坚持科技引领支撑。坚持科技支撑,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突出数字化引领工作变革、业务流程再造、助推转型发展,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推动消防装备、应急通信、战勤保障转型升级,深度融合现代化科技、信息化技术,将“智慧消防”纳入朔城区“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向科技要战斗力。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着力建设“全灾种、大应急”任务下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体系。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火灾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乡镇消防力量体系逐步形成,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防救援智能化迈入崭新时代,加速促进现代科技与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用好大数据,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消防工作的发展,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区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持续减小,确保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平稳。

1.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全区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全区火灾总体形势平稳可控,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2.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朔城区实际的各项消防制度。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发公共事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规范有序,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设施合格率稳步上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建立行之有效的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城乡消防环境明显改善。

消防经费保障有力。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标准配套、管理规范、投入高效的消防救援队伍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并随着财政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实现消防救援队伍消防业务经费的规范和有效保障。

3.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消防力量发展适应朔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防力量有较大发展,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义务(专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消防力量不断发展壮大。

消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提高灾害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着力提高火场态势的感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建立舆论引导、教育渗透、文化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新格局,加强应急演练举措,营造全民防火、全民治火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城镇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显著提升。

4.消防装备科技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制和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标准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不断提高装备科技含量。

建成综合应急救援数据信息查询平台,实现联动单位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健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标准,实现与平安综合系统的有机融合。2025年消防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达到100%。

5.公共消防设施和车辆器材装备全面达标

消防站条件有所改善,布局更加合理。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和省市标准。消防作战体系基本形成。

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加强。数量达到国家标准,满足常规需求,并不断调整结构,提高科技含量,实现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总体水平提高。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基本还清“旧账”,不欠“新账”,并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6.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持续完善地震、水域、高层、地下、化工等灭火救援专业队,不断提升灾情处置与战勤保障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攻坚和跨区域增援任务。规范政府消防员的招收、录用,加快企业专(兼)职消防力量和农村、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全面推进。

7.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稳步提升

大力发展新兴宣传手段,进一步深化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以及消防宣传“五进”普及率达80%。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逃生自救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

8.“智慧消防”进程建设加快

紧跟“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综合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构建广域覆盖的感知网络体系、开放共享的技术支撑体系、智慧联动的业务应用体系和智能迭代的消防“智慧大脑”,形成“体系架构更加合理、感知覆盖更加全面、火灾防控更加高效、指挥决策更加科学、队伍管理更加精细、公众服务更加便捷、通信保障更加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进一步健全消防管理体系

1.加强消防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制定适应朔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需要、便于操作的地方消防制度。重点制定和完善或推进制定单位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群众消防组织管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以及古建筑行业、易燃易爆行业、公共场所、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社会化消防组织经费、人员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和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形成比较完善的地方性消防制度体系,保证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2.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治理和政府工作计划,将火灾防控、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消防建设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明确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和建立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各级政府要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联动机制,履行部门职责。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消防救援部门要与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消防安全监管信息及时沟通、共享共用,各相关部门履行依法监管职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建立火灾隐患联合整治机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进行查处或移送消防部门处理。对重大火灾危险源、出租房、“三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消防部门依法监督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整改。

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各级政府要推动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及时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技术改造。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完善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将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工作先进奖励、社会部门培训经费保障、乡镇、街道、社区消防经费等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项目库,按建设进度落实经费保障。要切实将消防员、文职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与问责力度,表彰和奖励先进,严查失职、渎职人员;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3.提高消防机构监督管理水平

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以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为目标,建立起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火灾隐患整治部门联动机制,以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等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全区消防安全工作。

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各类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全面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消防安全的源头监督,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多发时段及部位的监督检查。大力加强举报火灾隐患的查处和分析工作,严厉打击消防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消防行政审批规范化和公开化水平。

4.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社会单位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地方性消防规范制度内容,做到组织制度规范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要通过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火灾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追究力度,督促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消防部门在做好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指导,帮助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创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方法,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完善机制,分片定责,防止产生“监管盲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要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家乐经营户和其他小微生产经营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村(居)委会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联防巡查,加强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继续开展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的“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针对农村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

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把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 庄建设规划中,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结合乡村道路、能源、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村镇建设和改造,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建设与之同步实施,从源头上解决火灾隐患问题;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生活环境,切实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就跟到哪里”;在建设新村以及新房时,要按照消防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留出防火间距,逐步提高农村建筑的防火抗灾能力,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5.加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

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推动城市和各乡镇及时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并将最终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

加强消防专项规划实施,将城乡消防规划融入“多规合一”,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详细规划,超前规划布局并推动建设,夯实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探索建立城乡消防规划近期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逐年明确城镇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消防规划内容落地。

(二)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增强城市消防救援站

朔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府西街消防救援站、建设路消防救援站。为加密城市消防救援队站布点,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消除城市消防救援站空白点,基本实现陆上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规划“十四五”期间加强人员、车辆装备、灭火救援装备、防护装备、特种攻坚装备、通信装备、训练装备等方面的投入。

2.建设乡镇消防队

按照“反应灵敏”的工作要求,结合推动城乡融合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增强乡镇消防队,建立“小事故乡镇队及时处置,大事故城市队合力攻坚”的力量体系。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乡镇建成区面积2km2~5km2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2万~5万人的乡镇、省级重点镇和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其他经济较为发达和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应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3.打通消防车生命通道

落实新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按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要求,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精准治理,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消防车通道。做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组织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开展施划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识。合理规划和利用住宅小区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切实缓解停车难,减少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加快与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的互通。排摸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断头路、危桥、以及车辆限高的区域数量,研究论证整改方案,不断优化消防救援线路,缩短消防救援到场时间。

4.消防水源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消火栓建设。消防救援、住建、财政等部门加强协同,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应建尽建”的原则,按照标准补齐市政道路消火栓缺口。同时随新建、改建道路同步建设和改造加装市政消火栓,确保不欠新账,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80%以上。优化市政消火栓共管共治机制,将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时掌握消防水源动态信息,完善市政消火栓巡检、维保、报修、验收全流程管理。

“十四五”期间,根据《朔州市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新建市政消火栓,同时补齐消火栓历史欠账,基本形成以市政消火栓为主体消防供水保障体系。

5.消防装备建设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优化装备结构,提升装备性能,促进队伍战斗力。要积极适应全区灭火救援任务需要,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适应处置现代灾害事故的消防车辆装备,努力实现车辆装备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聚焦“大应急、全灾种”职能需要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按照“提升特殊灾害处置能力,突出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升级更新先进消防车辆,强化配置集约发展”的整体思路,优化车辆装备结构,加强特种攻坚车辆装备针对性配备,逐步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的车辆装备体系。

(三)完善消防综合救援力量体系

1.建强应急救援主力

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建设消防救援专业队伍。

结合朔城区灾害事故风险和作战能力评估工作,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路消防救援站、府西街消防救援站分别推动建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救援专业队和水域救援分队,按照朔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推进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水域救援力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从人员数量、装备物资配置等方面配备完全。

2.多种形式壮大队伍

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十四五”期间,加强府西街消防救援站、建设路消防救援站建设,规范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职责。

结合区域灾害事故特点,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各类灾害事故救援处置能力训练,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团体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消防志愿组织。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组织的联勤联训机制,提升社会救援力量专业化程度,形成国家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1.消防物联感知范围更加全面

实施“互联网+监管”,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持续拓展高层建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三合一”、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物联感知能力,实时监测汇聚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数据,为消防监督管理、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火灾隐患动态监测预警等提供基础数据源。采集汇聚人员生命体征、消防车辆和装备状态等物联感知数据,扩大全市消防各类物联感知数据覆盖范围,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管、预警报警、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为指挥决策和精准调度提供第一手灾情和数据支撑。

2.灾情防控决策分析更加精准

围绕智能感知、精准治理,深度融入朔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处置。加强政企合作,探索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应用,凝聚消防安全治理合力。搭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综合分析历史警情、人流、物流、天气、湿度、风力、重大活动、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数据,构建火灾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城市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城市火灾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3.消防大数据运营更加开放

深度融入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驱动,创新发展消防大数据运营载体平台,围绕消防行业数据和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统筹规划朔城消防大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健全数字规则,规范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商用、民用、政用,赋能全区智慧消防综合运营服务,提高全区消防数据资源治理能力和市场服务水平,加快数字化发展,形成主动开放、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消防大数据高质量运营综合服务能力

(五)完善消防人文环境建设体系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创新多媒体融合模式,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促进常态宣传与非常态宣传相结合,完善以消防知识学习云平台为主的线上学习与消防科普课程体系为主的线下体验相结合的宣教新模式。发挥消防救援站职能,调动和发挥载体优势,建立健全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标准与宣教制度,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实用性和针对性的防灾减灾职业队伍和宣传阵地。强化行业培训推手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教育培训与基础教育、入职教育、职称继续教育、干部管理教育、社会诚信体系等相结合,提高全社会消防教育培训参与度。

2.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实施全民消防培训计划,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等消防科普阵地,对辖区内公民开展教育培训,大力提升群众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的能力。抓好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六类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及履职能力评价,不断推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管理方式向小单位、小场所延伸。建立具有农村特色的宣传渠道,把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培养成消防安全的“明白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影响并带动村居民自觉群防群治,结合精准扶贫,强化特殊群体宣传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宜居社区”“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内容,实施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计划,落实楼长制,设置消防安全微体验点,不断加强社区软硬件建设。区、镇(乡)教育主管部门分类别、分层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学习实践教育,倾力将教师队伍培育成一支校园消防安全培训的主力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教师体验式培训、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工程。实施消防安全进万家“平安+满意”上门宣教计划,提升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发动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行动,推广技防措施,实现家庭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个到位。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志愿服务队伍,提升消防志愿服务水平。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为支撑,结合各类志愿服务站点,鼓励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到2025年,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达到80%,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火场逃生和自救能力大幅提升。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消防队伍职业教育,依据职业特点构建培养机制,建立基层一线与院校联动、集中培训与数字化远程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保留机制,引导鼓励一线指战员参评灭火救援技术职称。结合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标准,重点培养管理指挥、专业技术、特殊任务技能三类人才。加强与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培养机制,建设消防专家智库与人才储备库,优化人才培养、管理、集聚机制。积极参与国际专业救援资质认证,定期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总队举办的潜水、山岳等特殊技能人才培训班,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专业救援技术水平。

4.完善人员保障措施

积极推动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专职消防队员等消防人员特点的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职业的荣誉体系建设。落实重要消防救援行动表彰奖励制度,将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地方表彰奖励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工资待遇、伤亡抚恤、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家属医疗等专门政策。加强职业健康保障,做好消防人员职业健康监测和管理,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联合卫健部门协调指定本级定点救治医院,健全消防救援人员因公负伤紧急救治机制。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看病就医、住房保障、优先优待、伤亡抚恤、奖励激励等方面政策,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四、实施责任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保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细则,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论证、评估,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十四五”时期的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按期完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1)330号)、省财政厅《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晋财政法[2012]144号)将落实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省财政保障标准,并随当地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确保每年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增幅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部门和消防机构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等相关标准,制定朔城区项目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将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对经济欠发达乡镇地区的财政支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重点扶持。财政部门要从消防特殊行业和经费保障困难的实际出发,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将消防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高危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补助等纳入政府财政保障经费。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工资福利及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省政府294号令《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三)强化督查督办

各级党委政府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加强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消防救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检查督促。构建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健全消防工作规划与相关部门和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机制,将“十四五”期间消防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确保有规可循、依法落地,促进项目落地和规划实施。

(四)强化考核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制定评价和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推动规划落到实处。区政府将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未按要求完成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的,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城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