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朔州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朔政办函〔2023〕46号)精神,成立我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全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高效发展。

二、组成人员

 长:杨再梁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谭     区能源局局长

 员:张权喜   区发改局局长

        高新文   区工信局局长

        周庆山   区财政局局长

        张义新   区教育局局长

        王智峰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志文   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局长

        刘晓东   区住建局局长

        郭向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齐宏亮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侯震东   区商务局局长

        尚清世   区文旅局局长

             区卫健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国华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李尚品   山西省朔城区公路管理段

        罗玺平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齐继国   区能源局副局长

        黄立军   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落来文   金盛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宏宇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能源局局长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制定配套电价政策。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国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配合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山西省朔城区公路管理段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配合A级旅游景区、景点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充电桩日常计量监管、重点查处新增充电桩未经检定合格擅自运营、存量充电桩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违法行为。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对充电设施设置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监督督促运营单位或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成员单位参照区级工作专班模式成立各自领域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