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朔州市朔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29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朔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含化工,下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迅速、有效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朔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朔州市朔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朔州市朔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原则。

1.4现状及风险分析  

危险化学品管理涵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涉及工业、农业、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朔城区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62家,其中生产企业1家、储存企业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经营企业60家。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具有以下特点:(1)重点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单位,液氯、液氨使用单位,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2)受理化性质决定,所有危险化学品如管理不善,均可能引发事故。(3)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主要为火灾、爆炸、泄漏、中毒和窒息。事故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危害等后果。(4)在生产、经营、运输环节发生事故的机率较大,在储存、使用环节的事故风险也不容忽视。(5)随着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危化品企业在产能疏解和关停并转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

1.6 事故分级

依据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详见附件3)

2 朔州市朔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

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协管安全副主任、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卫健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能源局、区气象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武警朔城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移动朔州朔城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朔州朔城区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朔城区分公司、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

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分级应对

区级指挥部负责应对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两个县区的,由对事发单位有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的县级指挥部指挥负责应对级指挥部以协调。

2.3 现场指挥部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区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 挥 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协管安全副主任、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警戒保卫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9个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救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区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

2.3.1 综合组

组 长: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职 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2 抢险救援组

组 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朔城中队,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职 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参与制定救援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救援结束后,负责现场的检查验收。

2.3.3 技术组

组 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专家组成。

职 责:研判事故险情和趋势,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2.3.4 警戒保卫组

组 长: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武警朔城中队。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转移、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2.3.5 应急监测组

组 长: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气象局。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工作。

2.3.6 医学救护组

组 长:区卫健体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卫健体局,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职 责:指挥调度医疗卫生力量,确定定点医院;协调调派专家,展开伤病员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为指挥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集中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2.3.7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区政府办公室协管安全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能源局、区市场监管局、中国移动朔州朔城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朔州朔城区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朔城区分公司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等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职 责:负责保障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的需要;负责运力、油料、电力、通信等供应保障;负责救援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生活保障。

2.3.8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职 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引导舆情。

2.3.9 善后工作组

组 长: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及事故发生企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职 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 风险防控

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预防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4 监测和预警

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点,完善监测网络,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发单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应急部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应急部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并跟踪和续报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通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

5.2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区政府及应急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涉及跨行政区的事故,区政府要立即通报相邻县(区)的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

5.3 区级响应

区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二级、一级两个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 二级响应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视情况协调增派有关救援力量,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区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等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根据事故情况,迅速指挥调度有关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区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分析研判事故现状及发展态势。

3)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侦检工作,确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品种及其危险特性,分析研判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划定事故核心区、警戒区、安全区。

4)组织开展事故会商研判,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保障方案,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方案。

5)指挥、协调抢险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单位积极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加强事故区域环境监测监控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组织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对周边人员、场所、重要设施排查和安全处置(包括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7)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援需要,协调增调救援力量。

8)组织人员展开核查、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9)做好环境、气象应急监测和交通、通讯、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10)及时、统一发布事故发展态势、抢险救援等信息,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11)按照上级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

12认真贯彻落实级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应急、和委、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时向事发地传达

5.3.2 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指挥部要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待上级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后,指挥部移交指挥权并纳入上级现场指挥部,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3.3事故处置方案  

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

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

确定火灾爆炸地点;

确定火灾爆炸类型;

确定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类别、数量和品种;

确定所需的火灾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明确火灾爆炸地点危险化学品的存留情况及周围环境;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脆弱性目标分布情况;  

确定火灾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确定火灾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易燃易爆物质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  

搜救受伤及被困人员;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数量和品种(易燃易爆物质或

有毒物质);  

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装备和专家;  

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确定泄漏物质是否已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脆弱性目标分布情况;  

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确定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明确现场的气象信息;  

预测泄漏扩散趋势;  

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

炸、中毒等后果);  

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

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5.3.4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爆炸事故处置

扑灭现场明火应坚持“先控制后扑灭”的原则。依危险化学品性质、火灾大小采用冷却、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破拆、封堵、排烟等方法进行控制与灭火。  

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选用正确的灭火剂。  

有关生产部门监控装置工艺变化情况,做好应急状态下生产方案的调整和相关装置的生产平衡,优先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水、电、气、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

根据现场情况和预案要求,及时决定有关设备、装置、单元或系统紧急停止,避免事故扩大。

泄漏事故处置  

控制泄漏源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要求事故单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根据事故情况,可采取转料、套装、堵漏等控制措施。  

控制泄漏物泄漏物控制应与泄漏源控制同时进行。对气体泄漏物可采取喷雾状水、释放惰性气体、加入中和剂等措施,降低泄漏物的浓度或燃爆危害。喷水稀释时,应筑堤收容产生的废水,防止水体污染。对液体泄漏物可采取容器盛装、吸附、筑堤、挖坑、泵吸等措施进行收集、阻挡或转移。若液体具有挥发及可燃性,可用适当的泡沫覆盖泄漏液体。  

中毒和窒息事故处置

立即将染毒者转移至上风向或侧上风向空气无污染区域,并进行紧急救治。经现场紧急救治,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医院观察治疗。  

其他处置要求

现场指挥人员发现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发出紧急撤离信号。若因火灾爆炸引发泄漏中毒事故,或因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应统筹考虑,优先采取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防止灾害扩大的救援措施。维护现场救援秩序,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车辆碰撞、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

5.3.5 响应调整

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办公室依据事故情况变化,结合抢险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5.3.6响应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二级响应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级响应由上级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救援力量

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力量主要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等,必要时协调武警朔城中队专业力量参与救援。

6.2 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企业日常对危险源的监控、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培训、演练的经费需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协调解决。

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需要财政负担的经费,由区政府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

6.3 其他保障

要全力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抢险救援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征用物资和抢险救援费用补偿,恢复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7.2 调查评估

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要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类别、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教训、责任进行调查,提出防范措施。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分析事故发生、抢险救援情况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 附则

8.1 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宣传本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同时,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 名词术语说明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本预案所指危险化学品不包括放射性物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朔州市朔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朔区政办发〔201555)同时废止。


附件:1.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2.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4.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5.朔城区交通路线图

6.朔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

附件1

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附件3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失 的 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 以 下重 伤 , 或 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4

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发生较大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4.市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发生一般事故;

2.造成3人以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区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5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