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请示区委同意,现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委副书记、区长成国栋: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再梁: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经济、交通、政务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能源、项目建设、治超、消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政府办(外事办、台港澳事务办)、发改局(粮食局)、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统计局、能源局、项目推进中心(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发展研究中心、二轻工业总会、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业园区服务中心、防震减灾中心。

协调联系: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编办、工会、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研究室),市统计局朔城区监测中心、公路段、交通运输执法稽查局、朔州消防救援支队朔城大队和邮政、通讯、电力、铁路运输以及其他驻区生产经营企业。

协助区长联系区审计局。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常委、副区长贺宏丽:负责民政、文化旅游、宗教、广播、智慧社区建设、残疾人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崇福寺文物保护所(峙峪文化遗址保护所、文物保护研究与利用中心)。

协调联系:区文联、残联、宗教局、融媒体中心。

协助杨再梁同志做好经济工作。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陈万平:负责教育、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

协调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朔城区税务局及驻区金融、保险等企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杨喜财: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交警、民兵、预备役、国防等方面工作。

主管单位:市公安局朔城分局。

分管单位:区司法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调联系: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武警朔州支队朔城中队、市交警支队朔城大队。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陈钊:负责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与管理、规划、自然资源、市容市貌、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住建局(人防办)、自然资源局、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城镇住房事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金盛城乡建设公司。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蔚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体育、医疗保障、市场监管、妇儿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人社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协调联系:区妇联、团委、红十字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王鹏邦:负责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数字政府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科学技术局、商务局(促进外来投资局)和外贸公司。

协调联系:区科协、工商联及驻区烟草、石油等企业。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区长赵斌山:负责农业和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气象、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供销社、西山生态建设事务中心、恢河公园事务中心、金沙公园事务中心以及北旺庄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神头街道。

协调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和区气象局。

完成区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区长之间建立AB角工作制度,具体为:杨再梁同志与陈钊同志、贺宏丽同志与王鹏邦同志、杨喜财同志与赵斌山同志、陈万平同志与蔚秀同志互为AB角。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或因公不能代为履职的,须请示区长同意后协调其他区政府领导代为履职。区长外出期间,主持工作的同志按区政府领导排名先后次序确定或由区长指定。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