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城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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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朔城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等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2024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全区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按险情等级划分:中型1处,小型38处;按灾种划分:崩塌23处,滑坡2处,泥石流5处、地面塌陷9处。

(二)全区降水量时空分布预测情况

1.2024年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4年朔城区全年降水量46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425.5毫米)偏多12成,年平均气温8.5℃左右,较同期7.9℃)偏高0.6左右。分季来看:春季气温偏高,降水偏多;夏季气温偏高,高温天气略偏多,降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秋季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多

2.2024年分季节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4年春季35月,全降水量在85毫米左右,与年同期(64.7毫米)相比偏多1成左右。季平均气温较年偏高2℃。预计20243月,全降水量在12毫米左右,与年同期(8.7毫米)相比偏多25成。月平均气温较略偏高2℃左右。预计20244月,全降水量在28毫米左右,与年同期(20.6毫米)相比偏多24成。月平均气温较年偏高2左右。预计20245月,全降水量在45毫米左右,与年同期(35.4毫米)相比偏2成左右。月平均气温较年偏高12℃。预计2024年春季中后期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和短时的低温雨雪或倒春寒天气,相关部门关注后期订正预报并及时做好防护工作;春季沙尘天气预计接近年。

预计2024年夏季68月,全降水量在285毫米左右,与常年同期(240.1毫米)相比偏多1~2成季平均气温较年偏高0~1℃。预计20246月,全降水量在43毫米左右,与年同期(54.1毫米)相比偏1~2成。月平均气温较年偏高12℃。预计20247月,全降水量在132毫米左右,与年同期(100.8毫米)相比偏25成。月平均气温较年偏高0~1℃。预计20248月,全降水量在110毫米左右,与年同期(85.2毫米)相比偏25左右。月平均气温较年偏0~1℃。预计夏季高温天气略偏多,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盛夏期间可能出现局地暴雨洪涝和阶段性干旱,建议相关部门做好防洪抗旱准备相关工作。

预计2024年秋季911月,全降水量在100毫米左右,与年同期(90.4毫米)相比偏12成。季平均气温较同期偏高0~1℃。预计20249月,全降水量在68毫米左右,与年同期(57.3毫米)相比偏12成;月平均气温较年偏高12℃。预计202410月,全降水量在22毫米左右,与年同期(24.2毫米)相比偏12成;月平均气温较年偏高1℃以上。预计202411月,全降水量在10毫米左右,与年同期(8.9毫米)相比偏12成;月平均气温较同期偏低0~1℃。预计秋季初霜冻出现日期接近年略偏晚。

3.关键性天气预报

春播期第一场好雨(≥10毫米)预计出现在5旬。夏季第一场≥30毫米的降水过程,预计出现在7月中旬至下旬。终霜冻预计川区结束在4下旬末至5月上旬,山区结束在5月中旬,接近年。初霜冻预计出现在9旬,接近常年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黄土崩塌等;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滑坡、泥石流等汛期地质灾害。

二、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全区多年来地质灾害隐患的特点来看,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等。

(二)重点矿山与乡村

1.重点矿山: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2.重点乡村:小平易乡的西赵家口村、刘家窑村、林家口村。重点预防采空区内的房屋裂缝、地面设施毁坏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

(三)流域与水库

1.主要流域:桑干河及其支流恢河、黄水河、七里河、源子河等,要对汛期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段加强监测。尤其要紧盯挤占河道建成房屋沿河种植土地和倾倒废渣、矿渣企业

2.主要水库:东榆林水库、太平窑水库、赵家口水库、耿庄水库,要对各水库加强巡查、监测,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抗洪能力下降,高水位运行发生坍塌引发次生灾害。

(四)重要交通线路

1.准朔铁路朔州段、平朔露天矿铁路专线刘家口村边南部铁路段、杨涧煤矿专用线、平朔东露天铁路专用线林家口段、梵王寺麻家梁专用线,要重点预防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2、朔只线、朔紫线、康马公路沿线要重点预防边坡崩塌、滑坡。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1.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划》精神,强化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村及有关单位严格落实防治责任,确保“两卡”发放到位。同时,党政“一把手”要深入到灾情、险情大的隐患点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组织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养管原则,交通部门、铁路部门负责公路铁路修建范围内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及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源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新建在建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石油、天然气等长输管道所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要严格履行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工程的监管责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承诺。

3.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建设,建立群测群防队伍,每个隐患点均要设立警示牌,警示牌内容要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为确保监测队伍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乡镇人民政府要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线监测人员发放监测补助,为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大对基层监测人员的科技监测能力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二)密切关注重点环节

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汛期及汛末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汛期和汛末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在汛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2.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排查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工矿施工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并扎实开展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同时,要把山体边坡住房安全隐患作为重点,密切关注高陡边坡附近建筑物、街区排水系统是否完备,认真仔细查看用水是否直接排入地下及边坡中,高陡边坡下部已经实施农村地质灾害搬迁的原有住房必须全部拆除。切坡建房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治理或针对性的排危除险,切实消除隐患威胁。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数据,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明确责任人及监测人,并进行公示。

3.对已排查出的高陡边坡隐患,要加快推进分类处置。对纳入工程治理的隐患点,要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纳入搬迁避让的隐患点,要制定搬迁方案,加快组织实施;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要明确专人盯守,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发现情况变化要及时预警迅速组织群众避险撤离。

4.加快推动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强化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

5.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置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应急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上报灾情,确保通信畅通。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

(三)积极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

1.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和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工作相结合,强化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搬迁户信息台账管理工作,及时健全完善搬迁工作资料,确保资料合规、齐全、真实。

2.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

1.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开展“进千家入万户”公益宣传,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频率,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广场式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有效提升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应知应会水平

2.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隐患点群测群防全员培训,切实夯实群测群防基础

3.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应急管理部门要汛前组织1次示范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所涉乡镇要组织以避险为主的防灾演练,努力提高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五)及时召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

自然资源部门应会同气象、水利、地震、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就年度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结合降水趋势,汛期适时组织趋势会商,及时分析预测灾情险情和重点防治方向,周密部署防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明确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格局,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考核问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有力、抢险有序、救灾有效。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隐患调查排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等装备采购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城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