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朔城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斌山 副区长
副组长:丁彦先 区政府督查专员
秦东方 区气象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由区气象局局长秦东方担任主任,负责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人员遇职务调整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区范围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制定朔城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组织协调全区范围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正常开展。
3.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天气所需资金的筹集、落实。
(二)办公室职责
1.组织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2.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所需装备、弹药等的购置、维护、调拨和技术指导、日常管理。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决策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遇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可随时召开。
(二)协调联络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并随时提供所需资料。
(三)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情况。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