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0

(此件公开发布)

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发〔2024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朔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朔城区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1.生产条件。朔城区国土总面积1793平方公里,平川区占70%全区下辖8乡2镇5个办事处,227个行政村、5个农村社区,总人口56万,其中农业人口17.13万人,现有农业劳动力总数9.2万人。粮食作物耕种地面积87.7万亩,农业生产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主要作物有玉米、马铃薯、小杂粮,产量多年稳定在6亿斤左右。连续多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也是国务院表彰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区2022年底,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0万千瓦,其中大型拖拉机5000多台,种植业机械包括耕地、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大中型植保、收获等农机具共17650余台全区机耕机播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0%,机收占机械播种面积90.3%。

2.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状况。目前全区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共有800多家,其中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50余家,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20家,3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有6家。规模较大的农业合作社都拥有耕种防收各个环节需要的耕种机、收割机以及秸秆还田机、施肥机,个别合作社还拥有大型植保机械等,为我区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挥着重要积极的作用。

、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目标

我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主要针对农作物耕、种、收、防主要生产环节,帮助农民减轻农业生产负担的同时增加收益,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蓬勃发展,对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市场产生积极作用。可达到:

(一)实现承接主体全程化社会服务。

(二)实现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建制服务转变。

(三)实现承接主体的零散性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

(四)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机械化集约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五)培育壮大多元市场服务主体。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成立的有限公司等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自愿开展联合合作,发挥各自功能和优势,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促进共同发展。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试点区域。根据上级精神,我区2024年被省农业农村厅继续确定为全省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县区之一,综合考虑资金计划、计划在窑子头乡滋润乡10个乡镇(街道)农作物机收环节实行部分村整村推进,连片作业。

(二)项目实施规模及环节。我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聚焦全区农业主导产业生产,重点在机收环节上开展试点服务主要针对玉米机收环节进行托管2024年8月202412实施,财政补助机收主要作业环节36.59万亩(详见附表)

(三)环节收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今年上级共安排我区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贴资金622万元。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农作物生产环节补助额度不得超过社会公允价的30%,农作物机收生产环节平均市场指导价为95-105元/亩,确定我区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补助17/亩,补助面积36.59万亩;补助方式,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进行补助,服务环节完成后,补助资金通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服务组织。依据农业生产环节服务市场价和政府补助环节额度,体现扶持服务组织发展,坚持受益广大农户原则,以市场价和政府补贴为基点,按所在地市场价减去财政补贴额,服务组织收取服务对象玉米机收服务费用限定在78-88/亩或以下,以和农户签订合同实际作业为准。

、项目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组织。根据朔城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实施区域后,所涉乡镇(街道)要及时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尊重农户的意愿,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评审备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服务组织原则上每乡1统一在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承担任务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实际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并安装监测传感器(GPS),数据录入中国农服平台。

3.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用,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65%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地块、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相关乡镇保存好档案资料。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制定项目方案,提供相关服务,所在村集体(或村集体成立的公司)要主动发挥集体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可采取自有机械入股或发挥村集体居间服务形式(居间服务管理费在不影响市场价格、广大农民利益情况下每亩可收取2元)进行鼓励托管服务主体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对撂荒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五)项目作业核实。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按照下达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用户与作业单位确认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经村委会核对汇总,确定托管服务数量,并报乡政府审查加注意见,作为核查和结算的依据。

(六)拨付补助资金。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服务面积逐村进行抽查验收,对服务组织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出具农业生产托管验收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领导组办公室即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效益分析等内容。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朔城区人民政府是农业生产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区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保托管项目顺利实施。区政府统筹协调农业、财政等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街道,对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统一协调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齐宏亮同志兼任。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将进行项目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并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引导,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明确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办公室下设托管项目政策指导组、托管项目技术指导组、托管项目资料整理服务组。

1.托管项目政策指导(由区农经中心负责

组长:田海文区农经中心主任

成员:贾鹏云 田向龙 孟中华 闫志敏

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相关政策法规指导解释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托管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2.托管项目技术指导组(由区农机中心负责)

组长:杨晓林 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刘鸿雁 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区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玉米机收环节提供流程技术指导,确保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科学管理、按质完成项目任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效

3.托管项目资料整理服务组(各乡镇分管副职负责)

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张俊臣神头镇副镇长

张迎军小平易乡副乡长

解清秀下团堡乡副乡长

周宝龙沙塄河乡副乡长

王文秀张蔡庄乡副乡长

石志宏滋润乡副乡长    

刘建军南榆林乡副乡长

杜志瀚利民镇副镇长    

殷志明窑子头乡副乡长

组织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搞好服务组织农户与服务主体对接,组织完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玉米机收环节上报资料,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完整,促进项目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促指导

区项目领导组办公室与托管服务组织签订作业任务合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项目任务的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资金监管、资金兑付、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各相关乡镇负责辖区项目任务申报,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村组织托管服务组织进行作业、登记和公示,并核实服务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三)大力宣传推广托管服务新模式

加大对托管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现场会、推进会、新闻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意义、效果宣传,总结推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先进经验和做法,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托管试点项目实施市场价格、补助标准一览表

2.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计划表


附件1:

托管试点项目实施市场价格、补助标准一览表

服务

对象

服务

类别

服务环节

市场指导价格(元/亩)

补助标准(元/亩)

备注

小农户

玉米

机收

95-105

17


合计

95-105

17



附件2:


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申报实施托管面积(万亩)

备注

1

北旺庄街道

1.8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2

神头镇

4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3

小平易乡

2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4

下团堡乡

1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5

滋润乡

7.79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6

南榆林乡

5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7

沙塄河乡

5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8

贾庄乡

6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9

窑子头乡

3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10

张蔡庄乡

1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合计

36.59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