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持续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经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朔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朔城区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1.生产条件。朔城区国土总面积1793平方公里,平川区占70%,全区下辖8乡2镇5个办事处,227个行政村、5个农村社区,总人口56万,其中农业人口17.13万人,现有农业劳动力总数9.2万人。粮食作物耕种地面积87.7万亩,农业生产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主要作物有玉米、马铃薯、小杂粮,产量多年稳定在6亿斤左右。连续多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也是国务院表彰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区。2022年底,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0万千瓦,其中大型拖拉机5000多台,种植业机械包括耕地、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大中型植保、收获等农机具共17650余台,全区机耕机播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0%,机收占机械播种面积90.3%。
2.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状况。目前全区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共有800多家,其中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50余家,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20家,3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有6家。规模较大的农业合作社都拥有耕种防收各个环节需要的耕种机、收割机以及秸秆还田机、施肥机,个别合作社还拥有大型植保机械等,为我区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挥着重要积极的作用。
二、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目标
我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主要针对农作物耕、种、收、防主要生产环节,帮助农民减轻农业生产负担的同时增加收益,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蓬勃发展,对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市场产生积极作用。可达到:
(一)实现承接主体全程化社会服务。
(二)实现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建制服务转变。
(三)实现承接主体的零散性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
(四)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机械化集约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五)培育壮大多元市场服务主体。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成立的有限公司等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自愿开展联合合作,发挥各自功能和优势,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促进共同发展。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试点区域。根据上级精神,我区2024年被省农业农村厅继续确定为全省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县区之一,综合考虑资金计划、计划在窑子头乡、滋润乡等10个乡镇(街道)对农作物机收环节实行部分村整村推进,连片作业。
(二)项目实施规模及环节。我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聚焦全区农业主导产业生产,重点在机收环节上开展试点服务,主要针对玉米机收环节进行托管,于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实施,财政补助机收主要作业环节36.59万亩(详见附表)。
(三)环节收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今年上级共安排我区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贴资金622万元。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农作物生产环节补助额度不得超过社会公允价的30%,农作物机收生产环节平均市场指导价为95-105元/亩,确定我区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补助17元/亩,补助面积36.59万亩;补助方式,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进行补助,服务环节完成后,补助资金通过法人账户直接拨付给服务组织。依据农业生产环节服务市场价和政府补助环节额度,体现扶持服务组织发展,坚持受益广大农户原则,以市场价和政府补贴为基点,按所在地市场价减去财政补贴额,服务组织收取服务对象玉米机收服务费用限定在78-88元/亩或以下,以和农户签订合同实际作业为准。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组织。根据朔城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实施区域后,所涉乡镇(街道)要及时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需求,尊重农户的意愿,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报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评审备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服务组织原则上每乡1家。并统一在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承担任务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实际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并安装监测传感器(GPS),数据录入中国农服平台。
3.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用,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65%。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地块、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相关乡镇保存好档案资料。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制定项目方案,提供相关服务,所在村集体(或村集体成立的公司)要主动发挥集体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可采取自有机械入股或发挥村集体居间服务形式(居间服务管理费在不影响市场价格、广大农民利益情况下每亩可收取2元)进行。鼓励托管服务主体在实施作业过程中,对撂荒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五)项目作业核实。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按照下达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用户与作业单位确认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经村委会核对汇总,确定托管服务数量,并报乡政府审查加注意见,作为核查和结算的依据。
(六)拨付补助资金。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服务面积逐村进行抽查验收,对服务组织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出具农业生产托管验收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领导组办公室即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效益分析等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朔城区人民政府是农业生产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区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保托管项目顺利实施。区政府统筹协调农业、财政等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街道,对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统一协调,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齐宏亮同志兼任。区农业农村局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将进行项目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并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案例引导,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明确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办公室下设托管项目政策指导组、托管项目技术指导组、托管项目资料整理服务组。
1.托管项目政策指导组(由区农经中心负责)
组长:田海文 区农经中心主任
成员:贾鹏云 田向龙 孟中华 闫志敏
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解释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托管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2.托管项目技术指导组(由区农机中心负责)
组长:杨晓林 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刘鸿雁 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 宏 区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为各乡镇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玉米机收环节提供流程技术指导,确保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科学管理、按质完成项目任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效。
3.托管项目资料整理服务组(各乡镇分管副职负责)
郭宏斌 北旺庄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张俊臣 神头镇副镇长
张迎军 小平易乡副乡长
解清秀 下团堡乡副乡长
周宝龙 沙塄河乡副乡长
王文秀 张蔡庄乡副乡长
石志宏 滋润乡副乡长
刘建军 南榆林乡副乡长
杜志瀚 利民镇副镇长
殷志明 窑子头乡副乡长
组织所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搞好服务,组织农户与服务主体对接,组织完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玉米机收环节上报资料,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完整,促进项目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促指导
区项目领导组办公室与托管服务组织签订作业任务合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项目任务的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资金监管、资金兑付、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各相关乡镇负责辖区项目任务申报,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做好项目实施期间的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村组织托管服务组织进行作业、登记和公示,并核实服务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三)大力宣传推广托管服务新模式
加大对托管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现场会、推进会、新闻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的意义、效果宣传,总结推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先进经验和做法,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托管试点项目实施市场价格、补助标准一览表
2.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计划表
附件1:
托管试点项目实施市场价格、补助标准一览表
服务 对象 |
服务 类别 |
服务环节 |
市场指导价格(元/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备注 |
小农户 |
玉米 |
机收 |
95-105 |
17 |
|
合计 |
95-105 |
17 |
附件2:
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任务计划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申报实施托管面积(万亩) |
备注 |
1 |
北旺庄街道 |
1.8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
2 |
神头镇 |
4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
3 |
小平易乡 |
2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
4 |
下团堡乡 |
1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
5 |
滋润乡 |
7.79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
6 |
南榆林乡 |
5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
7 |
沙塄河乡 |
5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
8 |
贾庄乡 |
6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95-105元 |
9 |
窑子头乡 |
3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
10 |
张蔡庄乡 |
1 |
机收市场指导价每亩100-105元 |
合计 |
36.59 |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城区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