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经区政府决定,成立朔州市朔城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职责做好全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再梁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刘进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 先 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贾文叶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文生 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副局长
王 琳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海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怀富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 刚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贾丕瑾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钊 区能源局副局长
温亚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鹏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动队队长
许 军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冯 伟 朔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三、工作机制
1.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进强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协调。
2.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不再另行发文。
3.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
4.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专班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