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进我区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5〕144号)精神,现成立朔州市朔城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我区设施农业改造项目有效推进。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斌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孙学文 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新文 发改局局长
刘晓东 财政局局长
王智峰 自然资源局局长
安志强 住建局局长
王志文 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局长
常 科 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 昭 行政审批局局长
肖占文 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高丽国 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学文同志兼任。
二、保障措施:
1.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要引导经营主体综合考虑设施现状、供求关系和市场形势变化,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更新改造,尽可能避免建后闲置等情形。
2.编制方案。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摸底上报情况,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明确更新改造区域、涉及的经营主体、更新改造内容、实施期限、投资构成等。
3.及时报批。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出文上报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步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信息,按时完成市级审批上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
4.明确责任。项目实施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在当年内按期开工,加快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按时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力争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保障项目稳步推进实施。
5.合法合规。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用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禁违规建设“大棚房”。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