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改2023年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执行投资审计工作政策不到位”问题和2025年6月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发现的“投资项目仍存在以审代结的情况”问题,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管理流程,厘清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审计监督职责界限,坚决杜绝“以审代结”违规行为,按照《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
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朔城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 长:成国栋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贺宏丽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涛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陈万平 副区长
陈 钊 副区长
王鹏邦 副区长
赵斌山 副区长
李兴龙 副区长
成 员:高志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永松 纪委监委派驻四组组长
高新文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义新 区教育局局长
麻 祯 区司法局局长
刘晓东 区财政局局长
刘进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 敏 区水利局局长
孙学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建军 区林业局局长
王智峰 区审计局局长
苏 昭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郡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武 欣 区审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尹昱智 区投资建设审计中心主任
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审议通过由区政府委托专班办公室(区审计局代章)作为主体,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择优选定几家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体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在统一结算审核管理模式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争议,确保政府投资结算转型改革高效运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定期对新模式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及造价咨询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持续优化管理机制。
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由区审计局王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昱智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承担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包括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督导检查和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等具体工作。
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调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专班组长汇报,不再另行发文。
二、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区政府提交《朔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报批表》。
2.审计报批表经区政府批示并加盖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后,送达工作专班办公室。
3.工作专班办公室通知建设单位按要求整理并报送审计所需资料。
4.工作专班办公室收到送审资料后,通过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受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并移交工程项目资料。
5.建设单位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和项目审核组人员配置表提交专班办公室备案。
6.咨询机构开展审核工作,其出具的初步审核结果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
7.初步审核结果经确认无误或争议已解决后,咨询机构应及时出具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的正式《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并在出具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专班办公室。
8.咨询机构将审核报告及全部项目资料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审核结果向区政府汇报。
9.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审计委员会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进行核查。
10.造价咨询服务费纳入区审计局年度部门预算,并根据建设单位与造价咨询机构合同约定核算咨询费,按程序拨付。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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