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机构和人事变动,经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朔州市朔城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

其他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

    成        员: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级干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能源局、团区委、区防震减灾中心、区红十字会、气象局、区人防办、区人武部、武警朔城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移动朔州朔城区分公司、中国联通朔州朔城区分公司、中国电信朔州朔城区分公司、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区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分管负责人。

总指挥部主要职责: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暑,统一领导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专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

二、专项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统筹协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委、政府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具体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抗震救灾指挥部

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级干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区人武部、武警朔城中队、区防震减灾中心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提出级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期等建议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等工作。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长:分管应急管理、林业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级干部、 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武警朔城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主要负责人。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先期处置工作,决定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区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

长:管应急管理、水利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级干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气象局、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委、政府关于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洪水防御、旱灾抗御工作,制定防汛抗旱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的先期处置工作,决定重要河流洪水应急调度方案,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和监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防汛抗旱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对等工作。

(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长: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的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质灾害先期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应对等工作。

(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长:管气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气象局、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的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较大气象灾害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级层面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气象局,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较大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对等工作。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应急管理、工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 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应急管理、能源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的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煤矿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有关部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八)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交通运输、公安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分管领导、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交通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交通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中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分管领导、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一般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交通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交通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交通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交通事故应对等工作。

(九)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分管领导、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火灾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决定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组织指挥火灾事故应急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一般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队,消防救援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火灾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灭火救援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火灾事故灭火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火灾事故信息,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火灾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

    :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调全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文化旅游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文化旅游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和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旅局,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一般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文化旅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文化旅游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文化旅游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文化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文化旅游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文化旅游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一)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校园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校园安全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校园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二)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城乡建设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城乡建设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城乡建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城乡建设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城乡建设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城乡建设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城乡建设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长: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特种设备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特种备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四)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长: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一般生态环境事件调查,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事件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生态环境局朔城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态环境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态环境事件救援行动,储备应急物资。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一般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对善后处置工作提出建议,及时提出逐级上报生态环境事件信息的建议,报告和发布一般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五)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公共卫生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级层面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健体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公共卫生事件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一般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六)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

长: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食品药品安全、疫苗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疫苗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市场监管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级层面市场监管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市场监管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的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市场监管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一般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市场监管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市场监管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七)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长: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的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动物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动物疫情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动物疫情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动物疫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级层面动物疫情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动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动物疫情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动物疫情控制、扑灭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一般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动物疫情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动物疫情应对等工作。

(十八)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管公安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或区政府办相关科级干部、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分管负责人,武警朔城中队、区人武部主要负责人

    员: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社会安全事件防控工作,制定社会安全事件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决定级层面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委、政府,委、政府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监测和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社会安全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社会安全事件平息行动,协助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一般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社会安全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等工作。

其他类型突发事件,视情设立专项指挥机构。

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按照“边完善、边应急”的原则,承接好相应职责。

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人员调整,由总指挥部办公室、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分别报总指挥、指挥长或继任总指挥、指挥长同意后行文调整,未调整前由现履职人员自行替补。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朔州市朔城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