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朔城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朔州市朔城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跨部门

综合监管联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部门协同督促支持政府项目国有企业常态化系统化零拖欠农民工工资流程指南和试点推广的意见》(晋政办发〔2024〕5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解决在治理欠薪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结合我区治理欠薪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围绕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探索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联动处置、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格局,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朔城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专门听取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欠薪案件清零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部署推进和整改措施。

(二)落实部门监督考核责任。朔城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牵头处理解决本行业的欠薪案件,确保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监管到位,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于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小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当由其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

(四)落实综合调度协同监管责任。区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治欠保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移送、通报,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处置。要适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我区治理欠薪工作,成立朔城区治理欠薪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法院、民政、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工信、审计、农业农村、林业、文旅、卫健、应急、市场监督、商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消防、工会以及各乡镇(街道)、国企单位、区重点企业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人社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制定跨部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和安排部署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四、部门监管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牵头处理解决本行业的欠薪案件,确保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监管到位,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朔城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辖区内商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区委组织部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治欠保支指标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区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将发现欠薪线索和欠薪隐患等问题向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移送、通报。要适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区住建局负责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用工实名制等管理制度,牵头督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区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能源局、应急局、林业局、民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工程项目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台账和欠款台账,健全工程项目监管台账,做到底清数明。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提醒、函询、约谈、警示、处理(处罚)等方式,切实规范发包、承包行为及工程款、工资支付行为,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措施全面落实,及时解决行业内发生的欠款问题和欠薪问题,并将责任企业纳入相应的诚信信息平台。

区发改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项目稽查的重要内容;做好欠薪“黑名单”信息在“信用山西”网站的公示和向有关部门推送共享工作,提高欠薪失信违法成本,依托平台建立完善“黑名单”失信主体“发起—响应—反馈—督办”机制,带动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区行政审批局要将已备案并发放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工程项目数据推送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将项目数据推送给各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单位)进行监管。

区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台账并动态更新,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管,及时分账拨付财政资金,防止发生新的欠薪欠款问题。

区工信局负责建立本部门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台账,督促企业履行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主体责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督促监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解决好投资建设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发生的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商场、超市、酒店等综合性商业企业进行监督并对商场、超市、酒店拖欠工人工资及商场内商户拖欠员工工资进行监督,商场内商户拖欠工资,协调商场发挥管理职能,有效解决商户欠薪。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有关部门推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进行公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区公安局要加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查处办理,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取证指引,建立并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分级督办制度。依法打击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涉嫌犯罪行为。

区司法局加大对被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指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区法院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依据有关单位做出的责令支付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区检察院对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监督。

区审计局要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区民政局负责民政行业工程领域工资监管及拖欠工资核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困难农民工的临时社会救助。

工会组织负责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建立健全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日期起执行。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