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办发〔2017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2017年朔城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8 

    

  2017年朔城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公传发〔2017213号)、省公安厅《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晋公传发〔201795号)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区火灾防范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街道、乡镇和各行业部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街道、乡镇和行业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5月上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管辖范围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820前,民政、卫生计生、教育、消防等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上报总结、台账。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文物旅游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文物旅游局要全面摸清省级保护以上文物古建筑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联合区消防大队对重要的文物建筑进行逐一会诊,指导文物管理单位贯彻《文物建筑消防管理十项规定》,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830前,文物旅游局要与区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文物建筑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台账。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电力行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街道、乡镇要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电力部门510前,报送《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月23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小结。 

  5、各街道、乡镇要组织各社区认真排查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6、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区安委会要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 

  7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街道、乡镇和各派出所要针对仓储物流场所、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沿街门面店和出租屋亡人火灾多发以及本地区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全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各街道、乡镇要按照前期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社区、物业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居民楼院门口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物等“三类问题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各街道、乡镇每月20日前报送 “创建消防安全社区”达标情况统计表。每月20日前报送三类问题集中清查活动总结。 

  2、建强基层消防组织力量。党的十九大召开前,8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街道、乡镇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一名专职消防管理员,各行政村(社区)至少明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开展。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50%的商业区、旅游区、富甲工业园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完善应急调度指挥体系,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加快发展乡镇志愿消防队,2017年底前,全区100%的其他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十九大结束前,各街道、乡镇报送行政村、自然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完成情况。 

  4、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区消防大队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建设。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各街道、乡镇和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安全惠民工程,积极推广所辖单位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各街道、乡镇和各行业部门每月23日前报送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安装情况统计表。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项重大活动及节日安保期间,各街道、乡镇和各行业部门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综治、民政、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部署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以城区稳定保全市稳定。 

  (四)不断提升灭火及抢险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区消防大队要联合各行业部门分别针对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逐级开展练兵比武竞赛和检查考核工作。 

  2、狠抓危化品灭火救援准备。石化行业部门要联合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开展实地调查熟悉,修订完善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开展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结合实际组建企业灭火救援专业队,配强攻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具备跨区域作战和示范示教能力。 

  (五)稳步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各街道、乡镇要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6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 6月底前,教育部门要联合区消防大队部署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组织举办消防夏令营活动,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评选活动,推广有条件的学校设置校园消防安全教室,60%以上的中小学要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6月底前,上报参加“山西省第二届消防微电影作品及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评选活动”的作品。820前,部署开展消防教育进军训工作,所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9月底前,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1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电视台要开设消防电视栏目1个。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区消防大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 

  4、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普遍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要积极联系区消防大队,全部培训一遍。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乡镇和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街道、乡镇和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政府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 

  (二)加强消防约谈,推动失信惩戒。区委区政府将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管行业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重点约谈。各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到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列入消防“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给相关部门。 

  (三)严格监督执法,公开检查情况。各行业部门要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消防监管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村(居)民住宅和重点村寨的“四清一查”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区消防大队要每月分析研判执法情况,并向全区通报。各行业部门、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及时反馈工作信息,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区消防大队要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抄告主管部门。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各街道、乡镇和行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各行业易发火灾特点,开展针对性提示性消防宣传,做好舆论导向,将消防宣传纳入夏季消防检查考评验收内容。 

  (五)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街道、乡镇和行业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区委区政府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责任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富甲园区管委会和行业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20日前报区公安消防大队,并于每月23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朔城区夏季消防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建贵,电话联系方式:182349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