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发〔2019〕9号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朔州市朔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

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朔州市朔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57        

 

 

 

朔州市朔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我区“中国营商环境百强区县”成果,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真正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和市委建设“塞上绿洲、美丽朔州”奋斗目标,立足打开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幸福之城、首善之区”,以“放管服效”改革为工作重点,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基本目标,以满足企业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努力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发挥优势,补齐短板,着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积极打造环境“高地”和政策“洼地”,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加快形成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中国营商环境百强区县”成果,全力打造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幸福之城、首善之区”。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在工作中主动换位思考,变“我要怎么办”为“企业和群众要我怎么办”,注重企业体验、再造审批流程、创新支持政策,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体制机制,为企业参与朔城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创造和积累经验。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在设立、建设、运营、发展等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两手抓”,既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更要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还要提升中介机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

坚持对标一流。积极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和贸易环境,持续提升竞争力和开放发展能力,争当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排头兵”。

(三)工作目标。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效率朔城、服务朔城、标准朔城和诚信朔城“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进一步巩固“中国营商环境百强区县”成果。

“效率朔城”示范工程。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取消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监管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办好,充分展示“效率朔城”。

“服务朔城”示范工程。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把优化提升服务体验贯穿于改革始终,系统解决企业反映突出的“最后一公里”和工作作风问题,引导全区干部真诚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同企业家坦诚交往、真诚互信,充分展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服务朔城”。

“标准朔城”示范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积极探索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朔城实际、体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务服务标准、市场监管标准,为企业健康发展打造规范、有序、高效的“标准朔城”。

“诚信朔城”示范工程。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凡是政府承诺的事项,要千方百计地兑现承诺,确与政策不符的,要给予补偿或做好解释。要着力构建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开放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旅游出行、创业求职等领域广泛应用。完善黑名单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让违法违规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诚信立身兴业,充分展示“诚信朔城”。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需要,以服务便民利民、创新创业为导向,在不断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放出动力。要突出“3545”专项改革,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行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营商服务再提速。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一体化改革,推进“承诺制+并联”审批,建立健全部门并联审批机制,探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一颗印章管审批(服务)”的审批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同时,积极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二)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对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同时,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移动政务管理水平。要深化“效能革命”,进一步理顺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完善“13710”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提升行政效能。

(三)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建成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做实服务事项。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入企帮扶等活动,深入企业、项目建设工地、园区倾听企业呼声,办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按照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则,由企业主体自由选择中介服务。

(四)全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府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及网上公示制度,建立因规划调整和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合理补偿机制,建立政务违约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府承诺,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政”等情况。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及应用清单,健全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加大行政性、司法性、市场性及社会舆论性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五)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制度,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要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强买强卖等行为,以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赢得市场主体的认可。。

(六)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及制作《办事指南》、设置动态信息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公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申请公开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将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明白收费。

(七)大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服务实体功能,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聚焦文化旅游、装备制造、现代物流、高新技术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继续强化投资类企业准入协调机制,推进优质基金和优秀团队落户朔城区。金融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创新产品渠道,提升服务质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满足度。企业也要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上市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企业直接融资,通过资本市场助推企业规范持续发展。同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畅通沟通渠道,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企业家要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要鼓励领导干部敢于与商人老板、企业家正常交往,给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打消党政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过程中怕说闲话、怕受指责的顾虑,推动正常交往、真诚交往,贴近服务企业,构建“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

(九)全面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在主流媒体开设“我为营商环境提意见、献良策”专栏,倡导树立“人人代表朔城形象,事事体现营商环境”的理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践行者。号召广大干部从我做起,从每一件事做起,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转型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优化营商环境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要求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由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进行测评的制度,形成营商环境优劣、部门工作到位程度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倒逼形成部门、单位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评价。要将营商环境指标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之中,提高考核权重,通过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有序有力有效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向好。同时,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服务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战略目标,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用评估来倒逼营商环境弱项、短板整治,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营造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不断拓展转型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