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朔州市朔城区城镇住房事务中心新建朔城区棚户区改造厚德园小区工程项目使用土地的批复
2021年10月20日 11:14
来源:
朔区政函﹝2021﹞59号
朔州市朔城区城镇住房事务中心:
根据朔州市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朔州市房管局实施朔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厚德园小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朔城发改字﹝2011﹞100号)和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局《关于朔州市朔城区房产管理局建设朔城区棚户区改造厚德园小区项目选址意见书》(朔区建发﹝2011﹞80号)文件,你单位申请用地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曹沙会村242202.21平方米(合363.3亩)土地,用于新建朔城区棚户区改造厚德园小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占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由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划拨土地(无偿划拨)有关事宜。
三、你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报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特此批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