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发〔20222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院落和地上建筑物及周边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275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

院落和地上建筑物及周边房屋征收补偿

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打造“三区一高地”的目标,加快推进城市硬件更新升级,做强基础、做优功能、做美环境,推动城市提质,打造市域宜居宜业核心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文件)等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对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院落和地上建筑物及周边房屋等进行征收,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期限

征收范围

鄯阳街南侧、开发南路西、老城北城墙北侧、区政府前广场东侧。

)征收期限

2022715日到20221031

、组织实施

本次征收任务,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院落和地上建筑物、区二轻局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由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征收;区二轻局家属楼和周边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朔城区房屋征收中心进行协助、协调,做好保障工作。

、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院落及地上建筑物本次征收实施产权置换原则,即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测丈评定后,进行产权置换(也可以进行货币补偿)。

四、电力大酒店院落和地上建筑物及补偿:

房屋及附物补偿:

经评估公司对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包含电梯、中央空调、消防配套设施及维保)进行分项测丈评估,能进行产权置换的部分进行面积置换,不能搬迁的部分按评估价补偿。

)土地补偿:

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的土地进行置换补偿

五、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装修等补偿:

本次征收补偿标准及办法执行《朔州市朔城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试行方案》(朔区政办发〔2021〕57号)文件。

、其它规定

征收人搬迁腾空房屋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擅自拆除造成危害的,由被征收人承担后果。

)本方案未尽事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朔城区人民政府。

)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解《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地方电力公司电力大酒店院落和地上建筑物及周边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