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区政函〔2022〕18号

 

朔州市朔城区城镇住房事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朔州市朔城区房管局建设朔城区城西棚户区家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10】2023号)、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朔州市朔城区房管局建设朔城区城西棚户区家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朔州市朔城区发展和改革关于转发<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朔州市朔城区房管局建设朔城区城西棚户区家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申请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朔州市朔城区建设局《关于朔城区房产管理局建设朔城区城西棚户区家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选址意见书》(朔区建发〔201148号文件2022〕第19期区长办公会议纪要,你单位申请补办划拨土地手续事宜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办事处南街村92742.84平方米(合139.11亩)土地中剩余的商业用地9726.15㎡(合14.59亩)和剩余分摊商业用地7302㎡(合10.95亩)合计17028.15(合25.542亩)土地划拨给你单位,用于完善朔城区城西棚户区家和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的土地使用手续,相关部门以划拨土地性质,为该项目的配套商业建筑按程序依法合规办理首次登记。

二、针对该项目配套商业建筑转移登记问题,按照《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晋自然资发(2020)4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配套商业建筑办理转移登记时,经评估后由购房人按规定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再行办理转移登记。

三、建设项目占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四、由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办理划拨土地(无偿划拨)有关事宜。

五、你单位在划拨土地手续到位后,及时将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报朔州市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特此批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21

 

(此件公开发布